一、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有的条件:在法院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情形。
执行回转的法定方式是: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执行回转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执行回转有期限限制,该期限一般可参照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期限。即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因此执行回转也可由法院依法在该期限内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执行回转的程序
执行回转的程序:具备执行回转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1.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
2.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
3.当事人对执行回转裁定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
4.执行回转适用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也应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n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执行回转制度所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231人看过
-
执行回转时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0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执行回转利息如何算?
469人看过
-
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483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回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66人看过
-
股权法律执行规定有哪些?
102人看过
-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6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3.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
-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有哪些方式,法律有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1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救济制度。
-
-
执行案件撤回后能否申请执行,法律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5执行案件撤回后是可以再次申请的。但是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院执行转破产案件有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在经济转型时期,破产法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对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意义重大。实践中,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一方面影响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市场秩序的稳定,一方面也在人民法院形成了大量的执行积案。因此,司法解释设计了执行转破产程序来解决这一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