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8:11:04 419 人看过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价值,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定值保险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的,保险人不再核定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直接依照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如果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只需确定损失的比例,并按照此比例进行赔偿即可。

《保险法》第55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不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只确定保险金和保险价值待保险事故发生时,以损失发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的保险合同。适用于多数以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标的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不明确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在实践中,实际价值应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可以根据评估价格确定。保险标的范围1、凡在中国境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2、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3、下列货物不在航空货物保险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
    2023-07-19
    310人看过
  • 定值保险合同名词解释
    一、定值保险合同名词解释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将其载明于合同中的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成立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合同当事人应以事先确定的保险价值作为保险人确定赔偿金数额的计算依据。如果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无论该保险标的实际损失如何,保险人均应支付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的全部,不必对保险标的重新估价;如果保险事故仅造成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则只需要确定损失的比例。该比例与保险价值的乘积,即为保险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同样无须重新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估量。在保险实务中,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如农作物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以字画、古玩等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什么意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赔偿最高限额的保险
    2023-04-12
    71人看过
  • 定值保险合同包含哪些范围
    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保险标的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古玩、字画、船舶等。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尤其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可能差别很大,为了避免出险时在计算保险标的的价值时发生争议,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也往往采用定值保险的形式。在定值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由双方自愿确定,如果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缺乏经验或专业知识,投保人即可能过高地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为避免损失,保险人对订立定值保险合同多持谨慎态度,其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在美国,有些州的法律禁止订立定值保险合同。我国修订后的《保险法》第40条第1款间接规定了定值保险合同,但未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鉴于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类似纠纷,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0年2月颁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2023-03-13
    155人看过
  • 有趣的定值保险
    财产保险有不定值保险和定值保险之分,以不定值保险较为常见,即财产的保险价值按照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财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定值保险较少,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双方按照投保时的情况约定的,一般常见于实际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比如说,我有一幅唐伯虎的画,它到底值多少钱呢?这个可难说了,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的看法不同,对它的价值自然有不同的认识。象承保古画这类的财产,仍然按照不定值保险的方式,按出险以后的市场价格来赔偿,那就不合适了:古画本是无价之宝,可一旦烧掉了那可是一文不值了啊,保险公司就一文不赔吗?显然不合理,因此采取定值保险,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决定古画的保险价值,如果出了险,就按照这个金额来赔偿。定值保险因其特殊性,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在这里也不适用了,因为无法再比较被保险人的损失和保险金额的大小了,保险公司一定要按照当初约定的金额来赔偿的。
    2023-04-23
    116人看过
  • 什么样的固定价值保险合同可以适用于
    什么样的固定价值保险合同可以适用?固定价值保险合同主要适用于一些保险标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古董、书画、船舶等,特别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在计算保险标的价值时发生纠纷,这些合同的当事人往往采用固定价值保险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不一致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2023-05-31
    19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有什么区别?
    不同之处在于,保险欺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者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保险欺诈活动,金额较大的行为,保险欺诈在客观方面也利用了合同关系,但仅限于保险合同,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范围较广。犯罪对象方面的保险欺诈罪所侵犯的直接对象是国家的保险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概念和构成特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如下:(一)客体特征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故刑法将其归入扰乱市场秩序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二)客观方面特征合同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下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023-08-05
    347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
    一、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一)被保险人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且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组织。(二)保险标的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物质财产及其利益。(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不同。a、保险价值:人身保险无价值概念,可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b、保险金额:人身保险合同为定额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按约定给付保险金额。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有保险价值确定。(四)保障职能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为给付性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为补偿性合同。(五)代位求偿权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六)功能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将以各种形式将保险费返还给
    2023-06-08
    54人看过
  • 房产“保值合同”能保值吗?
    楼市调控政策频出,市场未来不明朗,购房者担心自己前脚刚买了房,后脚开发商就扛不住政策高压开始降价,那自己的房产岂不是一夜贬值?为了约束开发商后期降价,为了保证自己的房产不会贬值,于是购房者提出,开发商必须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保值合同条款。购房者的这一要求是否合理?开发商会不会接受?保值合同真的能保证房产绝不贬值?购房者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增加房子保值条款的要求是否合理?开发商拒绝的理由又是什么?这样的现象在成都房地产市场中,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本刊记者专程进行了调查。三月份以来,成都楼市春潮涌动。成都市主城区及郊区预计50余个楼盘的开盘或推出新房源,绘出一幅生气盎然的楼市闹春图。大量新房源的面市以及开发商开出的多个优惠政策,让曾经处于观望状态的购房者蠢蠢欲动,来自南充的蔡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蔡先生在成都上班的儿子今年国庆节结婚,他得为儿子在成都买套成家的房子。在城东东村片区,某楼盘推出的8%的超高
    2023-06-09
    47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意思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一般也叫保单的现金价值,它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可以简单理解为你购买的保险现在能够值多少钱。即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一般随着用户投保时间的增加而不断的增多,如果用户想要退保,这时会按照现金价值表里的金额进行退保,如果刚刚投保就退保,投保人损失的保费是比较多的,这类保险一搬在后期可以获得收益。通常情况下,保单现金价值和已缴保费是不一样的,保单现金价值=已缴保费-风险保费-佣金-管理费+利息。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有什么影响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现金价值首先是寿险的一种,针对投保人的死亡进行支付,并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续期间积累价值,即
    2023-08-03
    197人看过
  • 做保证还是作保证,保证合同和保险合同有何区别?
    1、合同内容,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
    2023-06-24
    461人看过
  •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担保合同有哪些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内容,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主体,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性质,保证合同作为购
    2023-06-15
    15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1、直接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解除合同的协议。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通常是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此时保险合同也随之而终止,所以也叫自然终止;保险合同解除时,原有合同并未履行完毕,期限也未届满,而是将正在生效的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其效力。3、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存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业务的,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有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或者说是合同的中止,两者虽然读音相同,但是产生原因和法律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什么?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
    2023-08-13
    347人看过
  • 保险合同违约和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1、构成要件不同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过错责任。仅产品责任、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相邻关系中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如以侵权责任为诉由的,常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一般情况下,只有存在损害后果才能构成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自然以损害为构成要件。与此不同,违约行为不以损害为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一定以损害为要件,只有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成立要件,而违约金责任,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均不以损害为构成要件。2、赔偿范围不同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无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按《民法典》规定,还可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按《民法典》规定,赔偿范
    2023-04-13
    144人看过
  • 固定价值保险或超额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以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8万元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仅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3.8万元。一种观点认为应按固定价值保险进行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超额保险只能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何处理这个案子?规定了保险价值的保险必然是定值保险吗?2008年5月28日,出租车司机苗某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为8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次年1月17日,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全损。苗某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8万元。在接受了苗××的索赔后,保险公司认为这辆车是1995年购买的。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车实际价值仅为3.8万元,应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苗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保险标的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保
    2023-05-31
    2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方法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是财产保险专有概念,这与财产保险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直接关系,即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获益。与此不同的是,在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可能确定人的生命或者身体的价值。所以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无论保险金额确定的有多高,都不能认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而获益。因此,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概念
    • 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财产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1)合同约定是定值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按定值保险金额赔付,而不应按出险时实际价值损失赔付。 (2)对不定值保险,即使保险金额大于保险实际价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交付保费,发生保险事故,应当按照出险时实际价值赔付,这符合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对超出财产实际价值的,按照保险法40条2款规定确定无效,多收取的保费应当返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3)按财产价值全
    • 不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怎么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在实践中,大多数财产保险均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形式。 不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三种方法: 1、由投保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 2、由当事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按照投保人会计帐目最近的帐面价值确定。但无论那种方法,保险金额的确定都
    • 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4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指的是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的钱。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保险价值且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