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1 18:34:07 166 人看过

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什么意思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意思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诉讼中的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多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如何正确确定劳动争议的管辖地

在用人单位中,如果发生了不公平的待遇的话,那么员工可以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去进行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果在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发生了纠纷的话,这种情况是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帮助的,申请劳动仲裁自己不需要花一分钱,但是要有足够证据,在仲裁程序正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调解成功就不需要再进入仲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n(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n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n(三)违反法定程序的;\n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n(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n(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n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n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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