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08:41:08 132 人看过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中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离婚诉讼时的常见误区: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四、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五、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六、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七、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八、骚扰前妻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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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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