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承诺的意义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10:13:04 104 人看过

一、合同订立承诺的意义有哪些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要约内容表示完全同意或无条件接受要约的答复。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购销合同就是成立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特别约定外,当事人双方都受合同约束。

承诺人在要约人未收到承诺时就声明撤回或取消承诺,则承诺失效。也可以说,购销合同的签订就是在不断地要约、再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中协商磨合达成一致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不可以撤销,承诺到达要约人的,合同成立。但是,我国民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三、如何确定承诺函生效时间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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