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在哪个机构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6:56:41
441 人看过
一、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机构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二、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三、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并按指纹。
4.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字。
四、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中卫涉外结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213人看过
-
中卫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306人看过
-
涉外婚姻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393人看过
-
涉外离婚登记/涉外结婚登记
124人看过
-
中卫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186人看过
-
中卫市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在哪办理
29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离婚
词条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最新文章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婚姻登记机构包含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5(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
-
离婚登记需要哪个登记机构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13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离婚登记。没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也没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当事人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
-
涉外婚姻是否能够在中国办理离婚登记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4(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
-
中国公民在国外一方涉外怎么办理离婚登记?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9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涉外离婚应当如何办理?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
-
涉港婚姻登记在哪个登记管辖区办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51、根据《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为此,有的省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城市婚姻登记必须集中在市辖区民政部门。较大的区可设几个登记点,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2、但街道办事处不得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农村婚姻登记也要逐步集中到县级民政部门。但对于经济条件较差、交通不便利、地域范围大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