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庆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即: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逃离事故现场的)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重伤人数达到四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具有“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情形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具有“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6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5)具有本条第2至5款情形,又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2)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交通肇事后积极施救的;
(2)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你已经清楚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现实中,对于触犯交通肇事罪的人,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是三方面的,包括这里介绍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还有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推定的事故责任能否作为认定交通肇事罪的依据
83人看过
-
分析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及依据
379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判缓刑,还有什么依据?
494人看过
-
司法实践:探讨交通肇事罪量刑的依据
379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法律司法解释办案依据
477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定义,交通肇事罪的刑期如何规定?
249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及依据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
-
法院依据什么判决交通肇事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6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部分保险公司会赔付。 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会先刑事后民事。
-
依据《交通肇事罪》有关司法解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2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
-
交通肇事逃逸与交通肇事罪处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没有交通事故逃逸罪的说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又逃逸的,也定交通肇事罪,有逃逸情节要适用升格的刑罚,就是说比不逃逸的刑罚要加重; 如果没有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即达不到构成犯罪的要件要求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由的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
构成交通肇事罪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4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机动车、船舶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