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关于缓刑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35:09 28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第820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实际,现对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适用缓刑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贪污受贿犯罪罚款的规定及标准
    这段内容讲述了罚款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所涉及的金额,并且根据犯罪分子缴纳罚款的能力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无限罚款的情况下,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款的,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500元。罚款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所涉及的金额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罚金,如违法所得金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款的能力。在无限罚款的情况下,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款的,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500元。 无 限 罚 款 下 未 成 年 人 罚 款 最 低 金 额 : 从 轻 或 减 轻 罚 款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受到特殊保护。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中,罚款作为一种常见的处罚方式,旨在达到教育和保护的目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
    2023-09-11
    307人看过
  • 贪污受贿的缓刑适用条件
    关于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规定是:1、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有悔罪表现;3、犯罪情节较轻;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一、法院判3到5就可以宣判缓刑吗法院判3到5年有期徒刑,法院判缓刑的机会不大。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二、缓刑有哪些条件不适用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不适用于缓刑的条件: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缓刑的适用条件有: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三、缓刑的新规定被判刑后再
    2023-03-24
    393人看过
  • 了解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问题主体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问题主体有:1、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处理公共财产的人员;3、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国有企业、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贪污罪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贪污罪与受贿罪,都是职务上的犯罪,两者不仅有相同之处,更有重大区别。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等等。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或其他手段。在这里,行为人的职务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例如经济工作、政治工作、人事工作、文化教
    2023-07-05
    280人看过
  • 贪污受贿如何量刑,贪污受贿怎样定罪,贪污受贿量刑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利益可以是财产的价值,也可以是财产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1993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个人受贿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不
    2023-08-07
    266人看过
  • 什么叫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一、什么叫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二、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自首、坦白、重大立功,这些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
    2023-06-28
    453人看过
  • 贪污罪与受贿罪中规定的利用职务便利
    案例一:被告人张某(时任某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利用负责该县林业局退耕还林的职务之便,与时任该县内某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共同预谋后,由张某编造假名,韩某以该村的名义出具相关材料,上报该县上属市林业局虚报退耕还林地350亩。共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231150元,实际得款20余万元。案例二:被告人沈某系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理巡视员,兼任该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直接主管和负责初审和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许可)证,核发药品零售(批发)经营合格(许可)证,以及检查和审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MP认证)管理等项工作。被告人沈某在担任上述行政职务期间,通过为该市多家药企及人员办理药品生产合格(许可)证、药品零售(批发)经营合格(许可)证及通过GMP认证提供帮助,收取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各种名义感谢费、顾问费等现金、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86.09918万余元。律师解析:贪污罪和受贿罪均要求犯罪主体
    2023-06-11
    154人看过
  • 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量刑意见
    为统一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平衡,根据刑法规定并结合近年来的审判实践情况,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贪污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等特定款物的;(二)将赃款用于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三)拒不退出赃款赃物,或者挥霍、转移赃款赃物致使大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四)曾因财经违纪等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五)串供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受
    2023-06-11
    158人看过
  • 缓刑适用在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中的应用
    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缓刑适用的规定如下: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59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搏等非法活动的。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
    2023-07-08
    294人看过
  • 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缓刑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10000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59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搏等非法活动的。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
    2023-06-12
    253人看过
  • 对于贪污、受贿分子的缓刑如何适用呢
    主要根据贪污、受贿分子的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是否适用缓刑。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较轻”。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已经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一)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二)主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三)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四)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2023-06-02
    426人看过
  • 刑法关于贪污受贿罪的规定严重不适应现实
    最近,党和国家领导人空前强调反腐败的重要性。曾庆红在本月中旬出版的《学习时报》上异常严厉地警告: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操作这个关系到不使党走向自我毁灭的大事的主要武器,应该是法律。而我国的条文对于贪污的规定,已经严重不适应今天的现实,尽管这是上世纪末的1999年,公务员的腐败方式已经大量呈现时修订的刑法。它的不适应表现在:一是条款过于简单,不足以涵盖复杂的现实;二是量刑轻重的规定,在现实中产生矛盾。由于规定简单,使目前至少有两种贪污受贿行为在定刑上处于模糊地带:即所谓为公受贿或者叫受公家的贿和所谓先贪后捐,即把收受的非法钱物用于公务或者慈善。年初,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贪污受贿436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他收受马德10万元,未被认定为受贿。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而马德给
    2023-06-11
    346人看过
  • 探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三)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和
    2023-07-20
    415人看过
  • 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有悔罪表现;5.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数罪并罚是不是在法院就可以缓刑对于被人民法院适用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若符合缓刑的规定依然是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适用缓刑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二、交通肇事罪犯罪轻微怎么判?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适用缓刑。三、两个罪名可以判缓刑吗?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缓刑。其条件有:1.主体应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2023-06-21
    57人看过
  •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缓刑可以吗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缓刑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一、贪污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
    2023-02-19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贪污受贿都属于职务犯罪吗,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1
      贪污受贿都是属于职务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中央对贪污贿赂零容忍。
    • 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被判缓刑期间企业能贷款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8
      不可以。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贷款用途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相同之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
      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相同之处:1、罪和都是特殊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2、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犯罪。3、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客体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认定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1、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3、受贿罪的主体为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还是贪污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罪,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相关账目等手段,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中反映,且未归还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