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几种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9:32:14 316 人看过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其目的是补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承发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承包人的损失,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顺延工期。对于因为发包人违约而延误的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4、继续履行。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与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则建设单位对该转包行为也有过错,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当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款就算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几种形式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上定作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二、承揽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
    2023-03-30
    233人看过
  • 工程转包的在哪几种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各种情况下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分配和法律后果:第一种情况:合法分包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责任主要是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责任,一般不涉及非法所得的收缴等责任。第二种情况:劳务分包的特有规则:工程分包禁止再分包,但工程分包人可以再进行劳务分包,当然总承包人也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并且劳务分包无须发包人认可。相对应地,在劳务分包的条件下,劳务分包人是自行管理的,在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对与己方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负责,不直接对发包人承担责任;在未与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对与己方有合同关系的合法的分包人承担责任,不直接对总承包人承担责任。第三种情况: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
    2023-08-16
    2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发包人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根据题目所给的情况,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具体来说,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者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从而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如果承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况。在以下情况下,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者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2.如果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从而造成工程质量缺陷;3.如果承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导致工程出现问题。 承包人过错责任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如果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者违反施工合同的约定,从而导致施工
    2023-08-25
    281人看过
  • 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哪几种情况
    税务机关属于国家国家行政机关的,其承担的赔偿属于行政赔偿,适用于国家赔偿法,具体如下。行政赔偿豁免是指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哪些行为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规定国家赔偿的豁免范围来规定行政赔偿的,国家豁免的范围越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就越小。《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中可见我国对于以下几种行为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1)国家行为,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与国家重
    2023-05-01
    183人看过
  • 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有哪几种
    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具体来说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下列几种: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五、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不按时履行合同怎样处理不按时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
    2023-06-26
    366人看过
  • 六种情况下担保人可免责;七种情况担保人不需承担责任
    1.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3)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6)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2.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责任免除的例外情形:(1)政策性破产企业债务被核销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最高额保证中,单笔交易的效力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3)商业银行在贷后检查报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4)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人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与原保证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证责任;(6)保证人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不涉及
    2023-07-19
    414人看过
  • 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况
    一、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三)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二、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情形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二)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
    2023-05-06
    295人看过
  • 五种情况下担保人无责任承担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连带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什么呢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2、超出保
    2023-07-06
    61人看过
  • 承担债权担保责任有几种形式
    1、连带担保(连带担保是指两个以上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在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要求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摊。股份共同担保的担保人(股份共同担保是指两个以上的担保人对约定的债务人债务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最高额担保合同(最高额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一般担保合同,在一定期限内为借款合同和商品交易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数额范围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应当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在一定期间内债权最高限额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一般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提
    2023-05-08
    486人看过
  •  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承担
    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各有明确分工。工程发包方需要承担办理相关证照、工程临时定点、基础施工条件准备、物资采购、资金筹措、技术支持等责任;承包方需要承担施工准备、物资准备、及时告知、工程质量、工程保管、工程交付等责任。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明确各自的职责,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发包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1.办理相关证照的责任;2.工程临时定点责任;3.基础施工条件准备的责任;4.物资采购责任;5.资金筹措责任;6.技术支持责任等。二、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等。发包方责任根据所提供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发包方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发包方应当承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同时,发包方还应当承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损
    2023-11-06
    308人看过
  • 法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几种
    一、民事责任1.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后,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行。2.企业申请破产前一年内,存在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资产、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不诚信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3.社保入税后,根据2018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28个部门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知》,一旦公司在员工的社保缴费上出问题,挂名法定代表人会面临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二、行政责任企业法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1、企业法人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
    2023-06-25
    4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2、发包方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4、直接指定分包人或指定专业分包。一、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二、发包方的义务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发包人的义务是: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3、发包人应当
    2023-03-01
    132人看过
  • 抚养费包括哪几种承担方式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1、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权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2、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判决。一、放弃抚养权以后会怎样放弃抚养权以后只是抚养权不在这里,父母子女关系依旧存在,也可以继续探望孩子。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二、一般孩子抚养费
    2023-06-23
    459人看过
  • 在哪种情况下公司债务的责任会由股东承担
    一、在哪种情况下公司债务的责任会由股东承担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虚假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到位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3.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被执
    2023-10-30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0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办理有偿委托事务时因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无偿合同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 3、超越权限处理事务造成损失的。
    •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的形式包括哪几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1.修理在工作成果有轻微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修理来解决时,定作人可要求承揽人进行修理。这种修理是无偿的,修理的费用应低于至少不超过工作成果的价值。当定作人提出修理要求时,承揽人应该进行修理。如果承揽人拒绝,定作人可以自己修理或找第三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揽人承担。2.重作当工作成果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满足定作人的要求时,定作人可以拒收工作成果,要求承揽人重作。如果定作人接受了工作成果,一般不能再
    • 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31
      《合同法》第256条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持了工程承包方作为特殊承揽人的免责事由。包括: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发包人直接指定分
    • 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9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缺陷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配件及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的。关于由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情况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名誉侵权的承担责任方式有哪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