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是劳动者一方,被申请人就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是公司,联系人就写法定代表人,电话写个人电话或公司电话都可以,重要的是能联系上。
一、与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二)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三)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四)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五)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六)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七)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八)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九)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十)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劳动合同的紧急联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当中对紧急联系人并无明确规定,紧急联系人,其实就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联系到与当事人相关的人。
(二)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λ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一周至少休息一日。”。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其实,劳动合同的紧急联系人大家一般就填写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另一半即可,这是便于公司在某些状况下如果说联系不到当事人的话,可以给当初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的这些人员打电话,对于职工和公司来说都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要求填紧急联系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的这种做法也是合理的。
三、签劳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
2.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
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3.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的话,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
4.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有些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另附《岗位说明书》的形式,此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5.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会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写明,同样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规冲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
6.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劳动报酬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有些公司会以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补充,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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