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前可否进行股东交替
破产清算前可以进行股东交替。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没有限制,但事实上是没有买受人愿意接手的。
二、破产清算的流程
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方式有何异同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5.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相同点: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n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破产清算前股东分割公司财产是否有效
407人看过
-
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能要求股东赔偿吗
121人看过
-
公司破产之前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
13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股东能否变更吗
481人看过
-
股东权益亏损能否破产清算
211人看过
-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305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
-
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可否进行破产清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公司倒闭清算的资产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且在公告期间申报债权。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
破产清算是否要强制进行?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6应当进行强制清算的情形如下: (1)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和在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当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非破产清算将转为破产清算。股东会会议决定解散的; (2)股东会决议由法院强制清算的; (3)公司成立的目的达不到或丧失的; (4)公司股东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 (5)公司注册登记后6个月内不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止营业超过6个月的; (6)主管机关命令公司解散
-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4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进行转换的条件是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
破产清算时股东是否负责任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3公司破产清算还债后,原股东如果没其它违法行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只是按法律规定,股东如果任职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