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主要探讨了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处理房产登记状态和出资情况。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子且房产证上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该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另外,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进行具体判断:
1、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子,而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么该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婚 后 买 房 如 何 认 定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需要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来判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既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有另一个人的名字,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另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进行具体判断。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子,而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么该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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