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4:00:20 294 人看过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

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算不算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算作第三人,只能算作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可以看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算作被告,只能算作诉讼参与人,也就是可以参与到案件中来。

二、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可以吗

是可以的。原被告,及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

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三、如何认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认定:

(一)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或者部分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如本诉的原被告正在争夺某房产的所有权,第三人认为该房产既不属于原告,也不属于被告,而是属于自己,他所提出的请求权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此时,他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二)主张由于诉讼结果而使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也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在合同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第三人认为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的,则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提出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主体有哪些权益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不象民事诉讼那样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他不仅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享有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享有诉讼法上的一些权利。如请求赔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参加,既可以实现诉讼的合并,简化诉讼程序,也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还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时间,防止因新的诉讼而带来的人力、物力等审判资源的浪费。一、管辖权异议成立理由主要是什么(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
    2023-06-25
    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要怎么写?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特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二、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方式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
    2023-05-06
    65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2、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被侵权人。3、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4、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中的一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另一个可以作为第三人。5、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服行政机关处分其土地的行为提起诉后,该土地的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6、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服其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占或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
    2023-02-24
    251人看过
  • 第三人不服行政诉讼判决能否上诉
    第三人对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不服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具有上诉权利的,第三人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
    2023-05-04
    4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是可以的。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行政强制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023-08-17
    42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不可不知的三类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及范围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不同。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除诉讼参加人以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比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更为广泛。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行政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权利义务发生纠纷。这是当事人最基本的特征。(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这是区别于诉讼代理人的一个重要特征。(3)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三、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及类型诉讼代表人是司法解释所确定的一项新制度。就诉讼地
    2023-06-06
    129人看过
  • 第三人如何参与行政复议的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未提起诉讼,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者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上诉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
    2023-08-18
    3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怎么确定第三人如何追加诉讼行
    申请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办法: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一、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追加被执行人: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的消费行为如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
    2023-06-23
    2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状中第三人的具体列明
    行政诉讼上诉状第三人列明条件如下: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程序正文:行政诉讼第三人属于当事人范畴,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并拘束的诉讼主体。在诉讼中,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查阅诉讼材料、进行辩论、撤诉、上诉等诉讼权利,并履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等义务。这是第三人在诉讼中适用程序与原、被告的相同点。但由于第三人与原、被告存在着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差异,所以在程序适用上有一定的不同点。这些不同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这是法学
    2023-07-15
    402人看过
  • 诉讼类型有哪三种
    涉外民事诉讼
    诉讼的三种类型是: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2、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涉外民事诉讼类型比例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类型比例:(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二)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三)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某些涉外民事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某个国家的某个法
    2023-07-05
    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举证期限和送达?
    行政诉讼对于第三人的举证期限问题,应当均适用原告起诉后被告的送达期限以及举证期限。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期间和送达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和送达的期间。一、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一、行政复议是否能撤销分不同情况:1、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
    2023-04-03
    349人看过
  • 怎样向行政诉讼申请成为第三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主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诉讼证人概念有何不同证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自己的作证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没有自身的利益;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仅仅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行政诉讼第三人有自己的利益。相关法律知识:(1)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证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自己的作证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没有自身的利益;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仅仅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行政诉讼第三人有自己的利益。(2)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也可
    2023-07-06
    4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应诉材料多少天送给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应诉材料多少天送给第三人1、对于第三人的举证期限问题,应当均适用原告起诉后被告的送达期限以及举证期限;2、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期间和送达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和送达的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
    2023-03-26
    414人看过
  • 县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吗
    针对该请求,一种观点认为,县政府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理由有二:第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只有处在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处于管理者地位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因为其行使的是公共权利,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不存在需要救济的问题。同理,在行政复议中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同样处于这样一个角色,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然已被复议机关撤销,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受案原则,人民法院只能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本身进行审查,而这种审查结果并不对县政府产生直接影响。第二,“下级服从上级”既是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明确规定,也是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案中的复议机关市政府是县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因此,对于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只有服从的义务,不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也不能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县政府如果认为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错误
    2023-06-13
    15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原告和被告不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并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更多>

    •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7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 行政诉讼当事人有哪些种类和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5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主要是: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某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名义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就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如诉讼代理人等; (2)与行政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什么种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1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其中,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1)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 (2)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空间方位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3)视听资料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利用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取得
    • 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种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这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行政诉讼代理人以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名义进入诉讼程序。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否则他就不是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均非诉讼代理人。而且,此种代理人是代理进行行政诉讼,这与其他代理制度有所不同。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诉讼是基于代理权而产生,只要代理人的诉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与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证据顾名思义是指证明事实的根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按照证据的属性又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正确认识证据“三性”,确立科学证据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