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4:10:19
105 人看过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超出经营范围,但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买卖合同一样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司法实践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一般都会被视为有效合同。若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130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范围
398人看过
-
法院认定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464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范围的纠纷
355人看过
-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如何进行处罚
228人看过
-
围标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
词条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最新文章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8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
-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
-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
-
2022年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企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
-
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店铺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一定无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一)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