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一般是由债务人行使的,债务人可以在多项标的中选择履行其中一项,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另外如果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在合理催告后,选择权则转移至对方。
选择之债的意思是什么
选择性债务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个支付目标中选择一个支付的债务。
债务关系成立时,有几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几个标的中选择其来支付债务。
双方同意债务人可以通过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再比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和出卖人之间会有选择性债务,或者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当事人必须选择一种履行。
对象或行为、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债务履行期限和时间、地点、标的物数量等,可用于选择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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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71、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 2、选择之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比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和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必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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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之债由谁来行使?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5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债务人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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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选择之债和选择权选择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因而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但当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时,原则上应由第三人行使,不得转移于他人。选择权与债权有附从关系,一般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让与。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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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之债的选择权怎么去行使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7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