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
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比如,某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必然要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予缴纳任何税款,只要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下就可以了,但这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这位个体户的税收负担虽然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方案自然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换取税收负担的降低明显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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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应注意可操作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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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效益原则是税收筹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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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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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的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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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应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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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筹划内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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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筹划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基础是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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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的定义是不错, 选择税种时要注意一些什么税种弹性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错。从原则上说,税务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务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实际操作中,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说来,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因此,税务筹划自然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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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借条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该如何理解呢 如果借条里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也就是说在这两年里债权人应向债务人主张借款,否则会丧失胜诉权。如果借条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一般应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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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的税收筹划方面的问题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1、关于营业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以及武汉市政府武政办[2011]137号,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武地税发[2013]39号文件精神,贵库纳入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行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大体是不征收营业税,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性搬迁处理。这些文件规定对土地补偿不征收营业税,但是对地面上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按销售不动产仍要征收营业税。在具体操作上,建议贵库在同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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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对企业的意义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1,对于企业而言,税务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税收可视作经营费用,是企业纯利润的减项,企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不纳税或少纳税,就意味着花少量的费用获得同样的法律认可和国家法律保护。税收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为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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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没收财产时没收财产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没收财产应注意的问题:没收财产时,应严格区分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及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与其妻共同出资购卖的房产、其妻的生活必需品等,在没收财产时,明确是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也不属犯罪分子所有,不得没收。没收财产时,应充分考虑为犯罪分子赡养的和为犯罪分子扶养、抚养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未成年人生活,为他们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使犯罪分子在接受刑法处罚的同时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