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24:25 323 人看过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加以专门规定。我国属于最后者,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立法例。

严格地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它的全称应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这种特别规定和国内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以及某些国际条约的规定共同构成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可见,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严肃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什么
    1、涉外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其特点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因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受诉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其特点为:第一,涉外财产保全只能因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引起,法院不可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第二,涉外财产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第三,在采取涉外财产保全中,有时被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由法院通知有关部门监督2、涉外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法院的裁定申请涉外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为:第一,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作出的判决有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能,或者如果不能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具有执行的内容第三,申请必须由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
    2023-06-14
    443人看过
  • 北京涉外诉讼程序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北京涉外诉讼程序主要内容是什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送达取证、判决和仲裁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等司法协助活动。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同民事诉讼其他程序的一般规定,都是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贯彻基本原则的精神。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依照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
    2024-01-18
    39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程序步骤1、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3、开庭、裁决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它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解决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到解决。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1、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1)立案(2)侦查(3)审查起诉(4)审判阶段(5)执行2、民事诉讼法仲程序(1)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
    2024-02-06
    330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诉状怎么写
    涉外民事诉讼诉状的书写也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有哪些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
    2023-07-21
    421人看过
  • 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是什么?
    一、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是什么?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是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以及个体不具有涉外因素。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的内容:(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二、涉外合同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有哪些涉外合同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涉外合同诉讼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当事人进行涉外合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合同案件,除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遵守这些一般原则。(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这是指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诉讼,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一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2024-01-26
    228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78至84条对送达方式做了规定,规定的具体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向上述受送达人以外的人送达,视为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
    2024-05-09
    8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适用刑事诉讼程序审理,这样能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属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出于对司法效率的考虑,由刑事审判庭一并裁判。但是刑事审判庭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也要参考相关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进行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提起附带
    2022-07-06
    262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
    2023-07-29
    409人看过
  •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范围
    以下为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七种情况: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3.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领域内触犯中国刑法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4.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行为。比如,(1)1980年10月加入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海牙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蒙特利尔公约》)。(2)1982年12月签署的《联合国海洋公约》(3)1989年10月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等。5.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的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6.某些刑事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
    2023-06-05
    54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一)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二)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三)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四)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二、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一)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
    2023-06-05
    2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殊情形涉外诉讼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加以专门规定。我国属于最后者,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立法例。严格地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它的全称应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这种特别规定和国内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以及某些国际条约的规定共同构成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可见,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严肃性。一、诉讼提交多长时间开庭?诉讼提交后开庭的时间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
    2023-03-28
    144人看过
  • 离婚涉外诉讼程序解析
    可以在夫妻其中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是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是澳门人的,所涉及的仅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条款。在夫妻财的产关系中,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可以依据一方经常居住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是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诉讼离婚程序需要双方在场吗诉讼离婚程序具体规定诉讼离婚程序需要双方到场,至少一次到庭,其他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诉讼离婚程序:1.起诉。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4.开庭审理。5.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3-07-02
    158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因为我国的行政权只能在我国的主权范围内行使,所以涉外行政争议不可能发生在国外
    2023-06-06
    1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都有什么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诉讼都有什么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的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以及判决或裁定等几个基本环节:1.起诉是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原告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2.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3.审查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需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4.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审理应公开进行。对于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若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则可不公开审理。5.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这是民事诉讼的终结阶段。二、民事诉讼
    2024-08-03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程序中对涉外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和执行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民事案件当事人争议内容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5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何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
    •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因其是以当事人的意愿确定管辖法院的,又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意定管辖。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管辖,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民事自治原则在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表现。它反映了我国法律的法制性与民主性的结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仅涉外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国内民事诉讼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由于涉外民事诉讼
    • 什么是具有涉外因素的、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作为纠纷主体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在国外;3.当事人争议的财产在国外。一个民事纠纷中,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个要素,即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因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形成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