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案件案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0:51:52 104 人看过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2.仲裁员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4.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5.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6.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一、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流程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审:

1、开庭审理前。(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3)审查诉讼材料,依法调取证据。(4)审查当事人资格,发现不适合的当事人,通知其退出或更换;应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参加诉讼,应通过其参加诉讼。

2、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依次核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查明代理人代理权的取得是否合法,以及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代理;

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回避。(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询问当事人和听取当事人陈述。法庭依原告、被告、第三人及他们各自的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询间,并分别听取他们的陈述;询问证人和宣读证言。(3)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结束后,由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论的顺序按原告及诉讼代理人,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终结,审判长要征询原告、被告的最后意见,然后宣布休庭。

3、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准备程序

庭审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阶段首先由审判长核对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诉讼手续,询问代理人的具体代理权限,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诉讼手续经审判长核对无误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并宣布案件当事人的名称和案由(对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说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宣布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名单,并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人员申请回避。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审判长应宣布休庭,严格依照回避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由审判长在重新开庭时宣布予以驳回,记入笔录。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的,审判长宣布延期审理;审判长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法庭规则。

在完成以上庭审程序工作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什么是劳动仲裁的立案程序?
    劳动仲裁备案程序如下,当事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要说明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的事实、理由和仲裁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要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与其他地区的立案程序大体上是一样的。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仲裁的日期。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
    2023-07-01
    3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裁判思维
    劳动仲裁应该是我国法律领域的一种特殊现象,对劳动纠纷案件设置前置程序,将应当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交由行政机关处理,这也导致劳动仲裁案件出现不同于司法系统的特殊思维方式。笔者作为劳动仲裁部门的从业者,拟从仲裁部门所处地位、仲裁员知识结构、仲裁案件错案追究三个方面论述劳动仲裁案件的裁判思维,以资在劳动仲裁案件处理中知己知彼。一、仲裁部门所处地位。劳动仲裁部门的身份具有特殊性,即是准司法部门,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也是政府部门下属单位,需要完成政府部门交代的任务。劳动仲裁一些特殊的思维方式根源也在于此。首先是强化调解的思维方式。一般来说调解和裁判都是案件处理的方式,但仲裁部门往往将调解放在重要地位,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就容易引发仲裁人员的反感,导致案件发生一定的倾向。但往往调解的考量并非简单的讨价还价,还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所能调动的法律咨询息息相关。企业作为强势群体,其能调动的资源远非劳
    2023-06-09
    296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是什么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仲裁程序的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存在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一、什么是超裁仲裁?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超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
    2023-06-28
    4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撤销仲裁案件怎么办
    劳动仲裁委撤销仲裁案件的处理方法如下: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5、开庭裁决。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为: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
    2023-08-11
    32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
    一、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对于在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二、劳动仲裁中是否有第三人劳动仲裁是有第三人。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
    2023-04-16
    16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的仲裁地应该怎么选定?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的,直接向法院起诉不会被受理。其次,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裁决完毕。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
    2023-07-04
    458人看过
  • 仲裁案件仲裁费由谁承担
    一、仲裁案件仲裁费由谁承担仲裁费用主要是指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以上费用需申请仲裁的当事人预交。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仲裁费缓、减、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者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经审批可以给予缓、减、免。申请预缴仲裁费缓缴或实际承担仲裁费减免的,劳动者当事人应在收费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提供劳动者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的低保或其他困难证明,及书面申请书,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二、仲裁能否驳回仲裁申请仲裁可以驳回仲裁申请。仲裁是有条件的,不符合仲裁条件的将被驳回。仲裁条件如下:有仲裁协议、仲裁请求和事实具体、属于受理范围、递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三、仲裁与劳动仲裁区别1.解决争议范围不
    2023-04-19
    305人看过
  • 仲裁庭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2023-07-10
    48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立案所需的条件及所需资料是什么?
    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提交下列材料:(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023-07-20
    253人看过
  • 撤销劳动仲裁案件条件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所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对劳动仲裁决不满几年申诉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3-13
    4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已立案的劳动监察案件?
    可以。1、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2、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补充的作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3、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
    2023-07-07
    342人看过
  • 年终奖劳动仲裁案件
    年终奖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发年综奖,是否适格于劳动仲裁问题,须看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一是如果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运营制度中没有关于年终奖金的规范,是不适申请劳动仲裁的二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运营制度中设立了年终奖制度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予以年终奖金项,则视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或劳动合同的约定项,具备了发放年终奖的条件而不发时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辞职了,有年终奖吗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公司特殊福利,是否发放以及发放额度需要考虑公司当年效益及个人表现,不纳入员工工资的范围,并规定在年终奖发放前员工离职不得享受单位上年度年终奖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二、单位一定要发年终奖吗单位不一定要发年终奖。现行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没有具体规定,年终奖金是员工的特殊奖励,是否发放和发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属
    2023-03-05
    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分析(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要明确案件回放:罗某2005年4月在建材公司工作,月薪2000元。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5年10月,建材公司因违反劳动纪律与罗某解除劳动关系。建材公司提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游戏性。罗某对此没有异议,但声称这是轻微违纪行为,不应作为开除的理由。根据《建筑材料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第六条规定,建筑材料公司主张“。。。4.擅自离岗(如探班、离岗、睡觉等)或从事其他影响履行职责的活动(如读书读报、看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收音机、玩电子游戏、编织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5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解聘时公司不应向罗某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建筑材料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真实性,罗某不以为然,声称从未见过该条例。庭审中,罗某和建材公司表示不愿意继续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支持罗某的仲裁请求,并裁定建材公司应向罗某支付2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款案例
    2023-05-07
    2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是法院审理劳动案件的证据
    劳动案件仲裁裁决是法院审理劳动案件的证据。因此,向法院提出的仲裁请求也必须是已通过仲裁委员会的事项。本案中,张某的经济赔偿请求已被仲裁,但其等待工作和生活费的请求未被仲裁。因此,法院以争议未经仲裁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在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之前,必须经过仲裁程序。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将实施。该法第二条规定了需要仲裁的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设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案件
    2023-05-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仲裁?什么是劳动仲裁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劳动争议案件有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强制仲裁且仲裁前置,也就是我俩通常说的一裁二审,现在部分劳动案件隶属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掉和辞工、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 劳动仲裁案件由几个仲裁员审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 仲裁案件中劳动仲裁管辖地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9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工伤案件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对其工伤待遇不满或者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
    • 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并进行审查。 3、仲裁前的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