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医疗鉴定会被中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4:38:01 70 人看过

一、哪些情形下医疗鉴定会被中止

在下列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1.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2.提供的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材料不真实;

3.拒绝缴纳鉴定费等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鉴定该怎么做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45日。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n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下会中止探望子女的权利
    在父母探视子女可能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如存在殴打、虐待甚至辱骂子女等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探望行为。然而当导致中止的事宜消除以后,父母应有权重新获得探望权并继续进行相关活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7-31
    384人看过
  •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况下属于医疗过失
    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
    2023-03-01
    208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具体情形有:(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一、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要怎么办一、委托鉴定被退回该怎么办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直接可以另外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怎么委托司法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
    2023-03-02
    72人看过
  • 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中止有哪些情况
    一、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中止有哪些情况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就可以看出,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一方提出的,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关键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拒绝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不明的。都属于这些内容的范围。(二)、如果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如果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物品都是虚假的,是根本无法进行事故鉴定的。如
    2023-04-16
    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些情况下必要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哪些情况下必要下列情况下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1.有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过失导致医疗纠纷的行为;2.需要有医疗损害结果的发生;3.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共同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资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
    2023-06-08
    202人看过
  • 医疗广告禁止发布情形有哪些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日发出通知,要求医疗单位规范医疗广告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通知要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含有义诊内容的广告必须备案。通知强调,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1、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规范名称的;2、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3、涉及推销医疗器械的内容;4、从业医师的技术职称,包括“XX博士”、“XX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5、使用未经过临床验证、评定的诊疗方法,或者不确定、不规范的诊疗方法的;6、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7、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8、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医
    2023-05-01
    434人看过
  • 医学会能否单方中止医疗事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可以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中止有哪些情况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就可以看出,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一方提出的,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关键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拒绝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不明的。都属于这些内容的范围。(二)、如果医患
    2023-04-22
    127人看过
  •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医疗事故无需鉴定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该款适用于急诊科室、及各科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垂危,需要紧急抢救,采取破坏性的治疗措施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须提醒各位医师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尽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履行签字等法律程序,避免纠纷的发生。(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第二款、第三款实际上是民法一般原则中关于不可抗力在医疗事故中的具体体现。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无法预料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2023-11-29
    22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终止婚姻关系
    (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
    2023-02-25
    4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哪些情形下中止执行
    一、行政处罚哪些情形下中止执行行政处罚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履行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第三人确有理由主张执行标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
    2024-01-13
    88人看过
  • 离婚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会被中止?
    一般来说,如果有以下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离婚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2023-07-02
    32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倘若医师在其职业行为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严重恶劣的确凿事实,则可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在医师为病患提供医疗卫生方面的周全服务或进行医学领域的深入临床研究之际,未能严格遵循各项规定,诚实尽责地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获取患者的充分知情同意;面对需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的病人,却借口种种原因而拒绝实施救治,或者因为其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病情耽误诊治;当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到公众生命安危及身体健康的重大突发事件时,不负责任、不顾大局,不能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妥善调配;在需要报告相关情况之时,未按规定如实地履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违背执业道德规范,进而酿成医疗事故或者产生其他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医师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
    2024-08-18
    4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是: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之鉴定意见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补正措施解决,不予重新鉴定。一、申请司法鉴定二审应注意什么二审期间如果对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5、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二、申请重新鉴定情况有哪些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
    2023-06-29
    394人看过
  • 其他情形下医疗纠纷被告的确定
    1、会诊的情形实践中,常有一家医疗机构应患者之请求或基于病情特殊,故而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技术人员参加会诊,即参与到诊疗活动中,进行诊断、实施手术。这些行为主体并非该医疗机构所隶属之工作人员,并不就职于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在诉讼中,常有患者将外请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列为被告主张权利。因此,由于外请医务人员在就诊医院完成工作,其行为属于就诊医院工作的组成部分,利益也归于该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其作为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依据专业技能实施行为,该行为与其就职的医疗机构没有关系,故而就职医疗机构不应成为被告。因为患者在就诊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从而使该外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就诊医疗机构的责任范围相结合,故而该就诊医疗机构应当作为责任人为外请医务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邀请方医疗机构未履行正常的邀请会诊手续,患者一方起诉的,则应当以邀请方医疗机构和被邀请医务人员个人为共同被告。2、患者在医院门诊部
    2023-06-0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鉴定中终止医疗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 医学会有权中止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材料的情形有哪些,可能被中止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有权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哪些情形将不被医学会受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5-01-10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 2022年患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中止鉴定: 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2、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3、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在哪些情形下终止鉴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终止鉴定发生于以下情形:(1)当事人拒绝配合,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终止本次鉴定,由医学会告知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委托鉴定的双方当事人,说明不能鉴定的原因。(2)在受理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至专家鉴定级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