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为己有的七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23:59:18 144 人看过

非法占为己有的七种情形为: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占有农用地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非法占有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2023-08-18
    286人看过
  • 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占为己有能否认定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常常把将他人的遗忘物(包括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归为侵占罪。但如果说基于被害人自愿交付、被告人非法占为己有(从赃款已被其挥霍这一情节来看可以认定被告人非法占有的主观内容)这一情节就将被告人的行为定位于侵占,我认为也是不妥的。如果断章取义,只就被告人基于被害人的自愿交付而取得财产并拒不退还、占为已有这一情节来看,成立侵占罪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是我们不能这样人为的把属于一个整体犯罪行为割裂来看。被害人之所以会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基于自愿而为的交付)被告人,是因为事先被被告人欺骗,放在这个大情节当中,我们是否应该在被害人的自主意识上打个小小的问号呢?侵占罪的关键是将合法占有变为非法所有。
    2023-06-11
    34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是非法占为己有吗
    不是。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
    2023-06-03
    441人看过
  • 工程转包的七种情形
    一、工程转包的七种情形(一)认定存在转包主要包含以下7种情形: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施工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4.、施工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承包单位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6、施工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二、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一)分情况,合法
    2023-06-15
    444人看过
  • 特殊自首的七种情形
    特殊自首的认定情形是必须是已经是正在服刑的人员,且提供的证据是公安机关暂时没有掌握的。犯罪人员自首会相对的减轻判处。特殊自首必须要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否则不可以算做是自动自首。不符合自动自首的是不会减刑处理的。一、自首情节的认定与处理有哪些自首情节的认定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对自首的处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共同犯罪怎样认定自首?共同犯罪分别认定自首,不会因为一个人自首而认定其他人也是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
    2023-04-01
    341人看过
  • 七种情形合法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如下:1、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2、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6、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的解除,顾名思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就是说因为自然原因或法律规定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使合同归于消灭。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也称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原则上不允许
    2023-07-04
    44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非法占用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一、个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
    2023-03-16
    175人看过
  • 什么是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一、什么上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什么是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就是将他人埋藏的物品,非法占有并拒绝还的行为,如果埋藏物的价值比较大,可以构成侵占罪。三、侵占罪是怎样认定的(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有权利人的请求行为即不能认定行为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均可自
    2023-04-27
    175人看过
  • 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法律制裁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2、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如何处罚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处罚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
    2023-07-13
    153人看过
  • 非法催收的三种情形
    一、非法催收的三种情形(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暴力”是指以殴打、伤害他人身体的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胁迫”是指对被害人施以威胁、压迫,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被害人就范,不敢抗拒,如威胁伤害被害人及其亲属;威胁要对被害人及其亲属施以暴力;威胁要对被害人及其亲属予以奸淫、猥亵;以披露被害人及其亲属的隐私相威胁;利用被害人危难或者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其服从等。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是为了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如果是为了其他目的,则可能涉嫌刑法里的其他犯罪,例如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抢劫公私财物,与催收非法债务没有关系的,则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与催收非法债务没有关系的,则可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等等。(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这里规定了两种行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吓、
    2023-06-08
    163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哪些情形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一、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1、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3-21
    195人看过
  • 商业险拒赔的七种情形
    (一)驾驶员醉驾、商业三责险不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情形。因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中不予赔偿。交强险外的损失依法由车主承担。(二)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驾车逃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条款作为保险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驾驶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而是逃逸,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商业险不予赔偿。(三)无证或证被吊销的,商业三者险不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驾驶人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对免责条款已作出提示,且投保人已签字确认。对合同当事人生效。(四)驾驶非准驾车型,商业三者险不赔。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保单对上有明确的规定,且一般用黑体予以提示。因此,对合
    2023-08-12
    382人看过
  • 非法拘禁的常见有何种情形?
    (一)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二)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三)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
    2024-02-08
    284人看过
  •  侵占他人财产的七种情况
    这道题目是一道法律类的摘要,列举了七种情况下集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集资人将集资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未达到规模或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或者用于其他非生产经营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销毁账目、搞假破产、假倒闭、拒不交代资金去向或拒不返还资金,集资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七种情况,若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或者用于其他非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或者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或者拒不交代资金去向,或者拒不返还资金,集资人将承担以下责任:1.集资人将集资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未达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或者用于其他非生产经营活动,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集资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2.集资人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集资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3.集资人携带集资款逃
    2023-09-02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6种情形分别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4
      具体情形是: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逃避返还资金的。
    • 占为己有,这种情况怎么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3
      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上海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后文简称《标准》)的规定,该罪的量刑起点是: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分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包括以下: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情形;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中;以及其他金融诈骗或者诈骗犯罪、职务侵占罪的情形中。
    • 非法行医犯罪行为五种情形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情形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非法占有为目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2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