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是: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典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损其经济价值的,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经营一方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三、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怎么写协议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包括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用途、承包期限等。
3.分割方式:明确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比例或具体范围,以及分割后各自的管理、使用和收益权利。
4.财产处理:明确夫妻双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后,土地上附属物、设施设备等的处理方式。
5.协议生效时间和执行方式:包括协议生效时间、执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6.其他约定事项:包括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定会消灭吗?
121人看过
-
夫妻离婚分户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否分户?
150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191人看过
-
离婚后土地承包怎么登记
39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离婚后如何分割
13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样处理
127人看过
-
离婚后转包了土地,会影响以后的承包经营权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8《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要怎么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5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这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人死亡后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8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土地承包收益及可继承财产的范围进行了区别认定:家庭联产承包户基于承包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中各成员的共同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因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财产所有人财产损失的补偿,所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获得的补偿应当认定为个人收益,可以继承。三.承包户内成员之一死亡后,其生前与其他成员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收,政府补偿的安置补助费
-
民法上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解除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7《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