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害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损害赔偿不缴纳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缴纳范围。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计算方式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损害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338人看过
-
损害赔偿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22人看过
-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284人看过
-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460人看过
-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98人看过
-
损害赔偿款要缴增值税吗
349人看过
-
损害赔偿能否缴纳增值税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7损害赔偿一般不缴纳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的缴纳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征收增值税,一般属于营业税范围。
-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但国税总局没有明确建筑物拆除是否缴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
-
拆迁赔偿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7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物拆迁补偿款也应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
拆迁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2政府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但国税总局没有明确建筑物拆除是否缴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
-
土地拆迁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1.土地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