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0:10:57 398 人看过

1、公司人格滥用的定义

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使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从而使公司成为自己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按照公司法的一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严格分离,这种分离一是表现为财产上的分离,即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分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是表现为人格上的分离,股东与公司系完全独立的人格,股东仅代表个人意志,公司的运营由公司独立决定。公司人格滥用的构成要件包括:公司经工商机关注册成为独立的法人,存在控制股东,控制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控制股东以公司的行为代替自己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行为产生了控制股东逃避责任,债权人提起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之诉。

2、怎么处理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的相关问题?

(1)公司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其利益,并要求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予以支持。

在上述诉讼中,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2)对于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个人的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应认定企业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之间难以区分,导致公司无力对外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帐目严重不清的;

B、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银行帐户的;

C、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公司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均由控制股东支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与法人纠纷导致破产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与法人纠纷导致破产的处理方式为:将各自的负责内容梳理清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一、清算组织由谁组成,由什么决定清算组织由谁组成,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成立清算组织。相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等,相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法院应当自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指定,也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当负责并向人民法院报告,接受法院的监督。二、法院破产程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
    2023-04-02
    67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什么是股权受让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2023-03-31
    162人看过
  • 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一、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股东资格认定的几种方式(1)理论上的几种方式。对于股东资格如何认定的问题,学界已经有过热烈的讨论。股东资格的判定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关于股东资格判定的实质要件,主要指股东是否实际向公司缴纳出资。但是,从各国的立法上来看,缴纳出资并非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是否实际出资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难以把握的,该认定必须借助一些客观的证明才能加以证实,这种客观的判断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判定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所谓股东资格判定的形式要件,是指股东资格的登记、公司发给股东出资证明或股票等等。对于形式要件,我国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公司(工商)登记、公司章程、持股(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协议。在此不做赘述。有学者又将上述几种形式要件分为三个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源泉证据包括出资证明书和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效力证据包
    2023-06-02
    283人看过
  • 股东如何滥用公司资金?
    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罪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看是否满足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条件。非法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
    2023-07-13
    105人看过
  • 关于公司股东纠纷处理的法律条文
    公司股东纠纷是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一、股东股权转让回购协议是否有效股东股权转让回购协议有效,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二、新劳动法全文含义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三、滥用股东权利会构成犯罪吗滥用股东权利一般不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2023-02-28
    376人看过
  •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应该怎么理解
    公司的各位股东都没有权力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公司法人人格在整个公司当中应该具有其独特的地位,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相关业务,但是也不能够建立在损毁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基础之上,因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而导致公司分裂的案例比比皆是。大多数的普通职工其实并不理解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应该怎么理解?一、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1、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2、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3、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4、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二、滥用公司人格制度怎么办?(一)公司人格否认
    2023-05-02
    166人看过
  • 实际股东滥用法人公司有限责任怎么办
    名义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应该承担责任。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的法律地位。名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该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
    2023-08-14
    307人看过
  •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怎么处理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怎么处理?股东名册必须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等内容;当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事项时,公司应当予以变更,否则,可能产生股东名册记载纠纷。1、释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的文件,是指公司依法置备的记载股东及其持股情况的簿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发行户名股票的有限公司而言,股东名册必须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等内容;当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事项时,公司应当予以变更,否则,可能产生股东名册记载纠纷。由于股东名册记载纠纷直接关系到股东资格的确认与股权的行使,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且实践中存在大量此类纠纷,故制定该案由。2、管辖因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3、法律适用处理股东名册记载纠纷的法律依据主
    2023-06-05
    123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报销问题怎么解决?
    1、析产,分家,另起炉灶;2、隐忍不发;3、效仿做法,增加自己方权益。不过,看题主的描述,有一个关键点,“大嫂能力强”,而且大嫂娘家哥哥也是创业团队,是不是创业的主力是大嫂夫妇及娘家哥哥?劝你不要只看到别人的收益,也要考虑一旦分开,你们夫妻自身的能力是否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有句话我很喜欢,“评价一个球员的价值不光光看他在球场的表现,还要看他一旦离场,整个球队的表现”。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2023-07-04
    491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 股东纠纷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股东不再承担公司剩下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股东该如何承担公司债务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吗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2023-03-14
    110人看过
  • 公司人格滥用的定义
    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使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从而使公司成为自己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按照公司法的一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严格分离,这种分离:一是表现为财产上的分离,即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分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是表现为人格上的分离,股东与公司系完全独立的人格,股东仅代表个人意志,公司的运营由公司独立决定。公司人格滥用的构成要件包括:公司经工商机关注册成为独立的法人,存在控制股东,控制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控制股东以公司的行为代替自己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行为产生了控制股东逃避责任,债权人提起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之诉。二、滥用公司法人的情形有哪些?(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正常营运的物质基础,是公司人格独
    2023-03-29
    435人看过
  • 公司成立后三个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一、公司成立后三个股东纠纷如何处理?1、由股东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由第三方调解处理;3、申请仲裁;4、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支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二、股东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股东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
    2023-04-14
    64人看过
  •  面临股东纠纷,公司经济陷入纠纷,该怎么办?
    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或诉讼解决。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仲裁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但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与纠纷性质有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股东之间存在哪种纠纷,是股权出资纠纷,还是股东之间的借款纠纷,或者其他类型的纠纷。不管是什么纠纷,还是应当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大权益。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根据不同的纠纷,应当采用不同的诉讼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
    2023-10-23
    8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常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股权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投资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确认其股权,要求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如果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2、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
    2023-03-29
    25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使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从而使公司成为自己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无效。公司股东应当... 更多>

    • 公司一个股东滥用法人人格。股东滥用法人人格会遭到什么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9
      在审判实践中,滥用公司人格的案例较多,常见的有开办单位或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法院直接判令开办单位或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随着公司的增多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滥用公司人格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并呈纷繁复杂的局面。本文拟就如何认定滥用公司人格及实践中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情形作一粗浅探讨。
    • 公司股东滥用人格逃避债务怎么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如何要回债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022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怎么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2
      1、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