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认定合格的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32:07 119 人看过

一、加工承揽合同认定合格的标准

1、审查合同双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合同当事人的重要性是不然而喻,在审查合同时,要注意当事人是否合法、是否签名并按手指等相关事宜。

例如与公司签合同的,审查合同的首部合同各方的企业的名称的表述是否完整准确,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是否为企业授权委托书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合同中公司名称是否与执照的名称一致等。

2、审查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合同名称对决定合同类型有巨大的意义,而合同类型不同,适用法律法规就不同,造成的后果也截然不同。要是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就容易引发纠纷,增加诉讼成本。

3、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尽管很多时候,合同成立了就会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两者没有必然联系的。例如某些合同会约定生效条件,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4、重点审查有关合同标的物的条款

在合同中,与合同标的紧密相关的都是主要条款,必须非常注意。如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等。

5、审查价款的支付方式

在涉及交易买卖的合同中,价款及如何付款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必须非常明确清楚,不留模糊内容。

6、审查质量标准条款

在合同纠纷中,质量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特别是合同对质量标准约定不明或存在多个标准的情况下。

7、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

合法,应该是合同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必将因违法而无效。

8、审查合同违约条款及争议处理条款

这些条款必须明确肯定,且不含歧义的,因为这些是合同中兜底保障性条款,是“以防万一”而使用的,当真的出现情况了,也好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合同审查是非常枯燥,又需要专业法律知识的重要事情,要是合同金额大或自己手头宽裕的,最好找个专业合同律师代拟合同或代为审查,这样往往更要保障。

二、承揽人的有义务哪些

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

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4.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承揽人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交付的工作成果有隐蔽瑕疵,验收时用通常方法或约定的方法不能发现,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损害的,承揽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承揽合同的纠纷特点

1、工作成果质量纠纷

承揽人工作成果的质量包括规格、精密度、工艺、外观等达不到合同的要求而发生纠纷。

2、延期交货或不领受纠纷

延期交货是承揽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延期交货往往会引起第三者的纠纷。

3、支付酬金纠纷

定作人按合同约定检验和受领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后,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承揽人的酬金,否则,定作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4、超耗纠纷

在承揽合同中,多数加工合同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有些材料在承揽人的工作中会耗损,如印刷纸张的伸放量、压塑的损耗,在承揽合同中有约定损耗比例的,承揽人超耗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揽人在工作中发现定作人的材料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相符的,或者化工材料的湿度比例偏高,应该及时告知定作人,经定作人核实可以免责。

5、失密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对承揽人提出保密要求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6、解除合同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无须征得承揽人的同意。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如何理赔,势必要进行协商,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的,只得申请调解或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一、装修协议书怎么写?装修协议书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其内容一般包括: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说,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2、数量,是指承揽人应当完成的工作量;3、质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标准程度;4、报酬,是指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支付给承揽人的酬金;5、承揽方式,是指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所要求工作而采取的具体方式;6、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材料提供的相关内容,包括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材料,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提
    2023-03-11
    39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区分标准
    (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在比较标的物上,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特定性。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该
    2023-02-20
    277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区分标准
    一、加工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区分标准1、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2、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在比较标的物上,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特定性。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
    2023-05-03
    303人看过
  • 加工定作承揽合同
    法定代表人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帐户: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单价总金额合计
    2023-04-23
    16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两种合同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一、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特征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
    2023-03-05
    449人看过
  • 加工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一、承揽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二、买卖合同和定作合同的区别《民法典》中没有规定定作合同,只有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定作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
    2023-03-30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 (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 (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
    • 加工承揽合同怎么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 ( 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 ( 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 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
    • 加工承揽合同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
    • 怎样认定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中明确指出,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 怎样认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违约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的确定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