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的终止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05:43 480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参考行政强制法,其终止执行的情形为被执行人死亡无财产、无继承人的;执行标的灭失的以及行政决定被撤销的等情形。

一、行政处罚告知义务内容

1、告知执法身份。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应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式服装、佩带执法标志、使用专用执法工具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他人之前,要出示相应证件。

2、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方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方法,是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相对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起诉权等。其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告知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采取某项行政行为,必须告知其该项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让相对人充分了解有关事项,这样便于当事人及时履行为其设定的相关义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数额、时间、地点等,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执法人员对于罚款,就必须告知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缴纳罚款。

4、告知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行政主体在告知相对人行政行为内容的同时,还要向其说明作出该种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其第四十一条还规定,行政执法者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根据的,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告知相关法律后果。作为行政执法的一部分,行政主体在对相对人采取诸如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如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罚款、强制执行等,以促使其自觉履行。

二、强制拆除是行政处罚行为吗

强制拆除不是行政处罚行为,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如何交?
    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一、交通违法不扣分只罚款要不要本人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交违章自行车罚款吗?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三、违章停车去哪里缴费违章停车,
    2023-02-08
    124人看过
  • 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行为罚又称能
    2023-02-18
    1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终极目的是
    行政处罚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一、行政处罚法全文行政处罚法2021全文。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修改后的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4-03
    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撤回,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撤回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确定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可以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2024-01-18
    20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处罚中的立功?
    行政案件当中的立功表现就是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法律未明确规定何谓立功表现,以及哪种立功表现情形应当减轻处罚,哪种立功表现情形应当从轻处罚。法律将上述两问题的判断及掌握留给了行政执法部门。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借鉴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即违法当事人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辩护期间举报他人犯罪能减轻处罚吗?犯罪分子进行辩护时,举报他人构成立功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二、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危险驾驶罪免于刑
    2023-06-21
    31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如何设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2023-08-02
    215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能够中止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拘留可以请律师行政拘留请律师可以请。为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属于律师的从业业务范围之内。被拘留人员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等会见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
    2023-07-03
    2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规定中包括行政拘留吗
    一、行政处罚的规定中包括行政拘留吗1、我国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是包括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的区别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
    2023-04-20
    353人看过
  • 如何实行行政处罚中的回避?
    回避是一项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等情况。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情况。行政诉讼法对回避程序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的回避,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行政处罚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是为了保证行政处罚案件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调查、处
    2023-08-18
    318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处罚的处罚对象
    确定行政处罚的处罚对象的办法: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的秩序,且未超过二年的追究期限,即被行政机关发现的,则上述主体依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一、孩子行政处罚过后对孩子又有影响吗行政处罚对以后孩子没有影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会对孩子有影响吗?行政处罚是没有任何案底,对自己未来和子女原则上没有影响,事实上对自己名声和仕途,还是有一点影响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
    2023-06-24
    144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中的行为轻微
    一、如何认定行政处罚中的行为轻微行政处罚中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是一般是指初次违法,并且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发生,社会危害性少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2023-06-17
    355人看过
  • 简述《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权设定的具体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权的设定作了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
    2023-04-24
    197人看过
  • 如何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如何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
    2024-01-07
    425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规定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程序是: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哪些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
    2023-04-1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终止条件,什么是行政处罚,如何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行政处罚终止条件: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以及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行政处罚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 行政处罚是否认定为终止,行政处罚时效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6
      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
    • 行政处罚怎样终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6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行政法规中的行政处罚有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31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