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顶楼露台如何确定归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16:20 303 人看过

住宅小区的楼顶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

1、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2、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3、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4、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5、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
    一、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目前物业部分在公用设施、公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户主和物业协商着来。二、小区配套设施有什么?1、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居民们基本的满足需求;2、和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三
    2023-06-15
    52人看过
  • 小区楼顶违章建筑归谁管
    楼顶违建一般由物业和城管监管。物业和城管两个单位只要将监督和治理环节紧密的衔接起来,让新违建无法滋生,旧违建被依法拆除,就能还居民一个清净和安全的小区。一、商品房违建房如何解决商品违建房解决程序如下:1、接到违建举报,城管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5、到期后,城管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二、农村违建新规2022年农村违建的新规为:第一,针对违建房屋,包括占用耕地修建房屋、未经审批建房、在宅基地规划范围之外建房。第二,违建大棚房,是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大棚房。第三,违建厂房,是指未经审批就建立厂房和养殖场。以上的三种情形都属于农村的违建范畴,一旦被发现是要被拆除的。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应该是哪个部门管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应该有城管部门管。城管部门对于擅自改变房屋结
    2023-02-14
    203人看过
  • 浅议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一、区分所有建筑物楼顶平台的归属问题区分所有建筑物楼顶平台,是属于最高层区分所有人所有还是属于一栋楼的全体区分所有人所有?在楼顶平台上可否设定共有部分专有使用权?关于区分建筑物楼顶平台的归属,在法学理论界曾流行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区分建筑物楼顶平台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因为区分所有建筑物楼顶平台从其构造和利用上来说,不能够独立成为一个使用空间而专属于某个区分所有人所有,只能为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区分所有建筑物楼顶平台应当属于顶楼区分所有人所有权的范围,应当由最高一层的区分所有人所有。笔者认为,如果区分所有人之间任何特别约定的话,区分所有建筑物楼顶平台应当为全体区分所有人所共有,不能属于最高一层区分所有人所专有。具体理由可以从以下方面说起:首先,楼顶平台并不具有专有部分所必须具备的法律特征。一是其在构造上不具有独立性,在建筑构造上不能客观的区分其范围。二是其不
    2023-06-10
    101人看过
  • 关于楼顶露台的封闭问题
    我买的房屋是带露台的顶楼,当初介绍时说可以把露台封闭,现在因为有政府规定又不让封,去年10月底房屋已办理了入住手续,因为露台对房屋整体影响较大,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能做些什么陕西西安董春红律师回复:如果购买房屋时,已经有禁止封闭的规定,房产商刻意隐瞒并向你作出虚假承诺,你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产商给予赔偿(主要是多支付的价款及利息),如果签订购房合同时,政府并无相关禁止性规定,则属于不可抗力,你应该自行承担这一风险。但是,如果说封闭阳台对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则从公平角度,你可以要求房产商和你共同承担这一损失。江西南昌郑吉敏律师回复:这就是我讲的现实的限制他人使用,你不够成侵权,因为你没有作任何处分、改变行为,但如果你要封起来,就意味你在处分露台,可能造成侵权。关于欺诈的证据,最好是书面证据,否则诉讼风险太大!
    2023-06-10
    443人看过
  • 顶楼封露台算违章搭建吗
    1、对于封露台算不算违章来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没有经过许可擅自进行改变建筑的外观或者是功能的建筑都是属于违建的。2、如果一定要封阳台的话,一定要得到物业相关部门的批准,因为不让封阳台的原因是出于对阳台的外观和安全性来考虑的。3、还有一点就是要看露台的使用权,主要是要查看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则无论是否搭建露台都是属于违建的行为,如果是私人所有则可以根据相关条约中的规定,查看是否有禁止搭建的条款,若是属于私人所有的露台,并且也没有任何禁止搭建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搭建露台不算违建,但是前提是一定要确保不会影响他人的居住环境。一、小区里的储藏室改造是否合法?如果该储藏室是在自己的产权面积之内的,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防水,水,电,弱电等其它系统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改造的。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023-06-24
    182人看过
  • 一楼商铺和二楼露台的权属划分如何?
    一楼商铺二楼露台归谁没有明确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1、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2023-07-19
    56人看过
  • 一楼商铺二楼露台归什么人
    一楼商铺二楼露台归谁没有明确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1、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2023-06-28
    441人看过
  • 小区楼顶违建归哪个部门管
    未经批准在楼顶加层或建造阳光房等,都属于违章建筑,依法由城建规划部门进行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处限期拆除,并处罚款的处罚。当事人可以向城建管理部门投诉。牋城建局归属于建设局,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一、阳光房属于违建的范围?一楼阳光房违建的认定标准: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如果要
    2023-06-25
    278人看过
  • 确定阳台归属权
    诉讼代理
    阳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具体如下:1、房屋内的室内阳台一般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半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一、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邻居拆除非法建房,恢复原状;2、可以找当地的城管、房管等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举报,请求尽快处理,停止侵害,恢复原状;3、收集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二、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
    2023-07-02
    53人看过
  • 怎样才能确定露台漏水的责任归属?
    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并没有固定的答案,一般需要根据阳台漏水的原因和位置来判断。具体如下:1、如果阳台漏水是由阳台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阳台漏水就是开发商的责任;2、如果阳台漏水是业主使用不当或装修不当造成的,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那么阳台漏水就是业主自己的责任,业主需要自己负责维修,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商铺顶上露台归谁使用?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所有业主有权对其屋顶平台均享有使用权,房地产
    2023-07-11
    482人看过
  • 小区楼顶是否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楼顶属于共有的产权,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关于非顶层业主对屋顶平台的利用,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1、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例如,因生活需要安装太阳能等。2、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不得用为盈利。例如,业主不能在屋顶或者
    2023-02-15
    306人看过
  • 楼顶归顶楼业主使用吗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楼用户专有使用。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
    2023-05-06
    300人看过
  • 小区外墙脱落砸车子责任归属如何确定?
    如在房屋保险期内小区外墙发生脱落导致业主车辆损坏的,应当由房屋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建筑的保修期届满的,经其他业主同意后,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来赔付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一、高层建筑墙皮脱落谁的责任建设单位、业主或物业。住宅小区房屋外立面属于共有部分,归业主所有,因此,若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是可以向建设单位赔偿的;若在保修期外的,由业主承担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护责任;若物业公司发现存在问题了,却不处理、不发动业主筹集资金进行维修的,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楼上墙皮掉下砸车谁负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
    2023-03-27
    375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楼顶空间所有权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一、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归全体业主所有。楼顶空间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所以属于业主共有。1、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因为建筑物属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有,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无权处置。可以想象,开发商不能将一个没有顶层楼板的建筑物出卖给全体区分所有权人,那么也就不能将楼顶空间归属于自己所有,也不能通过约定将楼顶空间归属于顶层住宅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2、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上,顶层楼板都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那么,顶层楼
    2023-04-06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小区顶楼露台属于哪一个人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小区的顶楼露台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由业主共同管理。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
    • 顶楼露台属于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9
      小区的顶楼露台是属于公共面积,由该栋建筑的所有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顶楼的露台,由业主共同管理。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
    • 楼顶归属权法律上如何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
    • 小区的楼顶使用权归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30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楼顶属于共有的产权,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
    • 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