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债务清偿期如何算?
民法典规定,债务清偿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债务人的主要责任就是清偿债务,债务人清偿债务时,要按约定期限清偿。如果债务人逾期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八百五十八条 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n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
普通清算中如何进行债务清偿
266人看过
-
因债务不清合伙关系的债务如何清算?
205人看过
-
清算小组依法应当如何清偿债务
290人看过
-
国企债务如何处理最方便,如何证明国企债务已清偿?
201人看过
-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如何处理,公司清算债权的偿还顺序
243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限的推算方法
426人看过
-
-
非破产清算中清偿债务人债务的顺序如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1、有顺序可循,在程序上,非破产清算顺序的其它破产清算基本一致,都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通知申报债权及公布清算方案等。 2、其中,股东和董事会是企业非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主体,应该自觉履行各自义务。 3、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4、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
-
如何计算债务清偿律师费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5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
如何判断对债务是否能够清偿清偿到期债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4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可视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债务关系已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到期;但债务人未能完全清偿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