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制作《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并将全案证据材料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阅,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形成《起诉书》以及《量刑建议》,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指法院根据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判决。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分为五个阶段有哪些?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
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制作判决书。
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三、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自诉案件要经过哪些阶段
121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要经过哪些阶段
129人看过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经历哪些阶段
92人看过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经历哪些阶段
312人看过
-
审讯要经历哪些阶段
298人看过
-
审讯要经历哪些阶段
499人看过
刑事起诉,是指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刑事起诉 按照行使起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有: (1)有适格... 更多>
-
一般刑事案件要经过哪些阶段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11、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侦查阶段: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阶段: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
-
购房要经历哪些阶段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91、制定购房预算。 2、收集购房信息、进行实地调查。 3、签订认购书,交纳定金,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6、办理入住、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7、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屋及土地产权证明。
-
刑事案件批捕阶段是走哪一个阶段了?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06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案件疑难复杂的还可以延长侦查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仍然属于侦查阶段。
-
购房都要经历哪些阶段?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1、制定购房预算。 2、收集购房信息、进行实地调查。 3、签订认购书,交纳定金,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6、办理入住、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7、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屋及土地产权证明。
-
购房需要经历哪些阶段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购房时要经历的阶段: 1、第一阶段是要选定房子; 2、第二阶段就是卖家与买家协商签订合同阶段; 3、第三阶段就是交房; 4、第四阶段就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