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52:03 388 人看过

阶段性的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是根据阶段性的考核来界定。《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协议(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2、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正式合同和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2、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的处理

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存在,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阶段批捕是意思?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
    2023-06-04
    324人看过
  • 民事调解的阶段对于诉讼是什么意思
    民事调解在诉讼的下列阶段:1、诉讼活动开始前调解;2、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3、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一、起诉离婚应该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民事起诉状;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19
    283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什么意思?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什么意思?提交量刑建议,律师作为案件的直接参与的当事人,其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诉讼,庭审整个阶段,因此律师可视为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最了解案件的人员之一。赋予了律师以量刑建议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司法实务中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现象的出现,敦促法院在审判阶段正确适用法律,切实做到罪刑法定,罪行相一致的原则,进而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二、量刑建议的依据一是运用刑法中的量刑格进行量刑辩护。我们知道,在适用刑罚、刑期的时候,每一个刑种都有一个量刑幅度,我们将这个量刑幅度分成最高格、最低格和高低之间的标准格,这就是刑罚中的量刑格。在这个量刑格的基础上,根据被告人的从重、从轻、减轻及酌定情节,比照量刑格进行准确量刑。刑法中所说的从重是指在标准格之上予以量刑;刑法中所说的从轻是指在标准格之下予以量刑;刑法中所说的减轻是在最低格以外进行量刑。因而,如果检控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
    2023-06-03
    100人看过
  • 诉讼阶段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2023-02-27
    482人看过
  • 劳动监察案件性质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监察案件性质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二、劳动监察大队的性质和职责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
    2023-05-10
    267人看过
  • 公司同意劳动合同变更的意思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一、私自修改合同赔偿怎么处理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解除合同。只有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修改变更合同。私自修改的合同对其他合同当事人没有约束力,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二、员工拒绝调岗旷工能办理离职吗1、如果公司调岗,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又无任何反驳理由,不去新岗位,公司可按旷工进行处理。2、公司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是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
    2023-03-23
    72人看过
  • 安徽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安在线10月9日讯(记者:高城实习生:程婷婷)记者今日从安徽省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上获悉,经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7%,一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将此概括为四升一降,即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劳动合同率履约情况、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而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安徽省全省各类企业共有354.8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7%,比去年底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3至5年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增加。同时,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也有较大提升。今年1至6月,全省基本养老、职工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1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需要经过哪几个阶段,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填写新职工审批表,用人单位上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需要经过哪几个阶段劳动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作出相应的承诺;3.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1.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在有组织的招工考试中,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工种。2.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招用或个别录用职工时,应对应招人员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3.填写新职工审批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发给新职工录用通知书。4.被录用者提交报到文件和其他证明文
    2023-06-04
    475人看过
  • 二手房阶段性担保函是什么
    一、二手房阶段性担保函是什么二手房阶段性担保函是指担保人为购买二履行债务而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承担购房者不还款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被查封后,无法请求继续办理房屋过户
    2023-06-17
    165人看过
  •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什么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什么?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内容主要是:(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
    2023-04-19
    254人看过
  • 第二次签劳动合同有几个阶段
    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可以由双方约定,即想签多久都可以,但一般不超过15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14
    2023-03-14
    402人看过
  •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所谓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其他人不得请求享有合同权利;二是除合同当事人外,任何人不必承担合同责任。一、合同相对性原则内容有哪些(一)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二)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现出对流状态,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三)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
    2023-03-29
    211人看过
  • 书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格式和内容)
    桓小姐:我前几天刚入职了一家公司,最近因为疫情原因,我所在的城市封城了,我还没去公司就得居家办公。昨天,公司HR说让我通过一个网络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我要求签订纸质的,她却说电子合同方便统一管理,我签的这种电子合同是有效的吗?朱律师:如果您是通过正规的电子合同存证平台签订合同的,合同是有效的。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许多人都认为所谓书面,必须要签署白纸黑字的纸质劳动合同才有效。其实,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纸质的只是书面形式之一。《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只要您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平台是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使用可靠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具备可信时间戳,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
    2023-06-04
    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动补偿新规定是什么意思
    经济补偿是根据工人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工人的。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里面说的服务期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法里面说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
    2023-08-05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
    • 公诉阶段本条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1
      1、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犯罪准备阶段的自动中止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8
      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的过程中。有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和犯罪实行过程中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具有自动性、彻底有效性的特点,同时必须是犯罪还没有达到即遂状态。
    • 公诉阶段的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审查批捕阶段具体是什么意思啊?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1
      审查批捕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