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机关作出口头警告可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41:48 417 人看过

口头警告一般属于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到相关机关咨询投诉,而且口头警告原则上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强制的情形吗

不属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三、口头恐吓可以立案吗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将这种情况列入治安处罚法的范畴,刑法也没有对此作出相应的明文规定。在实践中,如果遭受到口头恐吓,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备案,公安人员一般情况下也会联系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告,一般能解决实际问题,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遭受到口头恐吓,当事人可以收集受到口头恐吓的相关证据,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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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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