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04:54 128 人看过

离婚管辖地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一、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如何诉讼离婚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地法院管辖;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常住地由原告起诉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样进行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而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到那一法院起诉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关于离婚法院的管辖权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I民事案件的裁定主管法院的一般原则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若干被告人的住所、惯常居住地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公民的居住地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除外n被告有惯常居住地的,惯常居住地法院优先于住所法院II起诉离婚法对法院的管辖权有特别规定吗?2,魏楠和冯女的夫妻,魏楠是非军人,魏楠在a的户籍,冯女是现役军人,冯女是文职军人,在B工作,如果魏楠想提出离婚,那么管辖法院是B的法院,a法院没有管辖权。p>3。魏楠和冯女是夫妻。魏楠和冯女都是现役军人。魏楠在a地工作,冯女在B地工作。如果魏楠想申请离婚,B地法院有管辖权,但a地法院对夫妻离婚没有管辖权,如果其中
    2023-05-07
    245人看过
  •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
    2023-02-28
    24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裁定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移送管辖裁定的程序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
    2023-02-23
    492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管辖有几种,法律如何规定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另一个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有几种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门管辖等。1、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
    2023-02-19
    9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管辖地规定是由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来进行管辖。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所以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非法经营罪的认定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2023-02-21
    377人看过
  • 离婚管辖和涉外离婚管辖有哪些具体与特别规定?
    离婚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立案是否能被法院受理,法院首先看的也是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所以管辖权也是首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武汉离婚律师把管辖权的规定整理如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
    2023-04-27
    471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有谁管辖?
    一、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有谁管辖?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由法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管辖。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管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二、重婚罪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4、与原
    2023-04-29
    455人看过
  •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权,法律有何相关规定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一、什么叫当地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
    2023-06-21
    397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是否有属地管管辖,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是否有属地管管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是否有属地管辖没有明确规定。而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
    2023-04-19
    253人看过
  • 信用卡纠纷管辖法院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一、概念这里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是支贷记卡持卡人透支消费或者透支提取现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持卡人仍然没有还款,发卡银行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二、诉讼审查要点1、主体部分原告是银行,被告是持卡人(透支人),如果有担保的,担保人也作为被告。2、诉讼请求应明确透支的本金、利息(计算至何时),有其他费用的,也要求明确。3、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包括持卡人申领信用卡的时间、卡号、透支起始时间、累计透支金额(计算至何时)、利息金额等方面的陈述。三、基本起诉证据材料审查要点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工商登记材料。2、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被告的最新户籍资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口卡资料)、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卡申领协议或者领用和约、信用卡章程。4、交易明细单或者欠款明细单,银行向被告催收透支款的记录:直接派员催收的,应当有被告的签名;通过信函催收的,应当有挂
    2023-02-20
    377人看过
  • 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怎么规定
    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国内没有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2023-08-08
    441人看过
  • 离婚有什么管辖权?
    离婚管辖权的规定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两人都在外地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但是需要被告在外地长期居住。因为诉讼离婚的时候,原告需要去
    2023-03-20
    55人看过
  • 地域管辖规定
    共同犯罪
    第二十四条【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第三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第五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1
    441人看过
  • 分为什么样的法律管辖权,有什么样的裁定管辖权
    什么样的法律管辖权被划分为什么样的审判管辖权?什么样的法律管辖权被划分?1。一级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受理进行分工和权限划分。区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的管辖范围。类型:(1)一般领土管辖权。根据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管辖权的隶属关系确定的管辖权。原则:原告对被告原则(2)特别区域管辖权(合同纠纷3起,侵权纠纷3起,海事纠纷3起,票据纠纷1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3)专属管辖权。这意味着法律规定某些特色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3。合意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确定一审民事案件管辖的法院。(1)国内协议管辖;(2)国外协议管辖;裁定管辖分为哪种裁定管辖,人
    2023-05-02
    31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法律异地离婚都有哪些管辖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2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 重婚罪地域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重婚罪一般是根据地域管辖确定管辖法院,重婚罪的案件管辖是重婚案件发生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产生重婚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重婚的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律怎样规定离婚诉讼地域管辖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28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
    • 法律规定婚外的离婚的管辖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5
      涉外诉讼离婚管辖原则如下: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别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住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纠纷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是属于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如果是和对方请离婚首先应该和对方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可以发起起诉,而法院的管辖通常是被告在法院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