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四)【大病提取公积金,个人社保】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八)离休、退休的;
(九)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符合本办法(一)、(二)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或房产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前,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同时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职工因商业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仅限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前,不允许变更。
下列情况均可一次性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应在网上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其它类型住房,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全额集资建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统一办理。
-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99人看过
-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124人看过
-
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345人看过
-
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389人看过
-
四川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323人看过
-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381人看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12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安徽省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凭证: 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
-
安徽省直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安徽省直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
-
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0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首付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2、购买二手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