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谁应当承担实收资本的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第十九条自然不能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份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上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对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除前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转让股权”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在认购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
因此,在认缴制度下,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可以不承担实际出资义务,其股权受让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当然不承担连带出资义务,股东向股权受让人表明因出资期限未满,股东未缴纳出资,股权受让人仍接受股权的,因股东已通知股权受让人,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重要的义务,因此股权受让人应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
股权受让人不仅可以转让股东的权利,但也不包括股东的义务第三,如果股权受让人不知道股东因出资期限未满而未缴纳出资,则对股权转让后的情况进行分析,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到期前隐瞒上述情况将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再根据公司章程追究股东的违约责任,当股东的出资义务未到期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股权转让后的新股东必须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原股东因股权转让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不再需要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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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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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的责任承担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3.筹办公司义务;4.出资填补责任;5.不得抽回出资;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7.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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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可以由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7一般来说,名义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对自己的名字记载于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是明知的,那么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是被冒名登记的,则名义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承担股东责任,无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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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实的,转让股份时,受让方应否对出资不实的股权承担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6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出资不实的股东转让股份后,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对出资不实共同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28条虽然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瑕疵或者受欺诈而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尚不能看出受让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但禀着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目的出发,应当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对出资不实共同承担责任,并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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