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http://wsbs.gdhf.gov.cn/portal/pblic/home.seam)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收件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核对(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查验原件并加盖核对章)。对材料齐备的,填写受理单、办证登记卡、办证流程表及档案封面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后于当午下班前移交承办人签收。对材料欠缺的,应予以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材料。
3.承办:由承办人组织办证组人员对材料进行全面核对并将技术资料移交技术组审查各项技术指标,同时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后结合技术审查结果填写审查意见表后报送股长签收复核,对审查意见表及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股室意见上报领导审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退件处理。
4.审核:由主管副局长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由局领导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批。
6.缮证:领导审批后,由承办人填写缴费通知单,电脑操作员打印许-可证,由印章专管员校对盖章后移交办证大厅。
7.发证:办证大厅接件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交款,领证。申请人领件时,收件人员应验明并收回收款条、收件条等应回收资料后发证,发证后按时整理好档案移交资料组存档。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由办证大厅服务窗口统一收件。收件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核对(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查验原件并加盖核对章)。对材料齐备的,填写受理单、办证登记卡、办证流程表及档案封面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后于当午下班前移交承办人签收。对材料欠缺的,应予以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材料。
2.承办:由承办人组织办证组人员对材料进行全面核对并将技术资料移交技术组审查各项技术指标,同时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后结合技术审查结果填写审查意见表后报送股长签收复核,对审查意见表及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股室意见上报领导审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退件处理。
3.审核:由主管副局长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由局领导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批。
5.缮证:领导审批后,由承办人填写缴费通知单,电脑操作员打印许-可证,由印章专管员校对盖章后移交办证大厅。
6.发证:办证大厅接件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交款,领证。申请人领件时,收件人员应验明并收回收款条、收件条等应回收资料后发证,发证后按时整理好档案移交资料组存档。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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