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对一般保证而言,当事人应约定补正和法定补正。
一、民法典保证人与合同是否有责任
当保证人的保证形式是连带责任保证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合同怎么写
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合同要按固定格式书写。因此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单独进行书写,可以合并进行书写。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既包括一般保证,也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是指,保证人对主债权的某些内容进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分方式: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而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双方未约定一般保证期间的怎样确定保证期间
424人看过
-
一般保证保证期间约定不明
367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应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458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怎么办
463人看过
-
一般保证保证期间有何效力
430人看过
-
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范围没有约定
390人看过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
如何确认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属于保证期间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
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一、保证期间如何确定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前者称为约定保证期间,后者称为法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的确定为: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