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扔烟灰缸砸到路人,路人状告全楼,五楼的说当时去出差了,四楼的说找赔偿人,三楼的说住在侧面.二楼的说找我们赔,没门.一楼的说怎么扔也扔不到他头上.........请问那责任在谁?请各路英雄好汉帮帮忙!
问题补充:找不到行为人
您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请律师行使诉讼了,可将出事地点的一栋居民楼上的所有居民告上法庭,法院会进行反复核查的,如果仍无法查出烟灰缸是谁家的,最后法院会判这栋所有当时人在家的住户每户均承担赔偿。赔偿金额视后果严重程度而定.
法学界把这种情况叫“共同危险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王律师说,从高空掉下物体使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只要难以确定侵权人,如从天而降的花盆、家电、垃圾、杂物等,都可适用这一规定。
愿您早日解决,事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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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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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都有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 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 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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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划分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3一、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二、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三、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