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15:43 95 人看过

一、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八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二、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材料

1、公证机构设立申请表

2、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

3、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5、开办资金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

三、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机构相关文章
  • 桂林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在哪办理
    一、桂林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26号窗口二、桂林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法律依据节选《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三、桂林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的材料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申请机构的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变更事项所依据的文件、证明材料四、桂林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受理条件公证机构的名称发生改变的,应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进行变更
    2023-05-18
    355人看过
  • 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办理的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区全科无差别受理11-26号窗口。二、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的办理材料1、县主管部门关于同意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2、筹建申请书3、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4、筹建组成员名单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1)--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同意对小贷公司投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决议6、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2)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7、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3)--法人发起人(出资人)纳税证明材料8、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9、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2)企业简介10、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3)企业信用记录证明11、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5.1)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12、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5.
    2023-05-14
    344人看过
  • 桂林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受理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的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二、桂林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办理材料1、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5、经办人的身份证件6、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三、桂林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
    2023-05-18
    241人看过
  • 桂林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材料齐全: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2.财务审计报告书3.理事会会议纪要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二、桂林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桂林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
    2023-05-18
    453人看过
  • 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条件是什么
    一、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设立技工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2、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3、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4、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5、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
    2023-05-14
    489人看过
  • 设立公证机构的条件
    公证机构设立应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具有自己的名称;有二名以上公证员;有固定的场所;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等。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设立需要以下4个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
    2023-07-28
    153人看过
  • 桂林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受理条件有哪
    一、桂林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受理条件有哪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
    2023-05-18
    289人看过
  • 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0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第十五条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
    2023-05-18
    113人看过
  • 桂林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五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建设通航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航道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宣传、贯彻《条例》和本《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二)组织编制所辖航道的发展规划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专用航道的发展规划;(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与通航有关的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四)向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分航道技术等级方案;(五)协调与航道管理和航运有关的事宜;(六)根据《条例》和本《细则》,对违反航道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授权航道管理机构进行处罚。第十三条交
    2023-05-18
    412人看过
  • 桂林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二、桂林住院费用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桂林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报销登记表;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住院收费票据;
    2023-05-19
    500人看过
  • 桂林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二、桂林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
    2023-05-19
    500人看过
  • 桂林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二、桂林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1989年6月13日发布实施)第十二条课程免考,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56号)自治区自考办对免考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和10月自学考试成绩公布的时
    2023-05-18
    134人看过
  • 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受理条件有哪些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2.桂林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老师)教师资格证书以及2018年以前桂林市教育局认定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3.办理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二、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流程走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服务窗口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对符合更换条件的申请人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三、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办理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交换发申请表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3.照片4.居民身份证四、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办理依据《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
    2023-05-18
    327人看过
  • 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有哪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二、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节选)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节选)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
    2023-05-18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其职能在于行使公证的证明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预防纠纷。公证机构设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有二名以上公证员;有固定的场所;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更多>

    #公证机构
    相关咨询
    • 设立征信机构应当经过哪些批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设立征信机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征信业务。经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征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经营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征信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分立、合并,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 机构融资租赁的批准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20家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进行监管,而80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设立,450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批准设立。
    • 设立保险应当经哪个机构批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
      《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手房)申请审批的受理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根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