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恢复原状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1:21:14 115 人看过

合同解除恢复原状规定是如果是因为对方存在的过错想要合同解除的话,是可以请求回复原状的。合同解除后对恢复原状还是依不当得利返如何确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此请求权基础在于物权所有权,效力优先于普通债权,当出现受领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给付人最容易得到给付物的返还;如果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那么一方当事人则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返还,则是以受领人的现存利益为限,而且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只是普通债权,在违约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时,守约方可能实际上得不到给付的全部返还。

同时,在双方当事人都有所给付时,只是两种给付的数量差额的返还,而不是两种给付各自全部的返还。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对合同解除后溯及力问题,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非继续性合同是指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如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如雇佣、租赁、借用等合同。此类合同在原则上无溯及力。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由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是对守约方的救济,在守约方已经履行其债务时,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发生恢复原状的效果,符合其行使解除权的本意。而由于非继续性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如果一概认定其有溯及力,不仅会出现操作上难以进行的情况,也不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合同解除是可以有溯及力也可以没有溯及力的。

因此,合同解除后,有无溯及力涉及到当事人能否通过行使解除权来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的问题,一旦确定合同有溯及力或者没有溯及力,一方面,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交易模式,另一方面,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对合同溯及力的限制将会形成对当事人自由行使权利的羁绊。所以应当根据具体案情,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来具体分析。

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

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恢复原状相关文章
  • 确认强拆违法恢复原状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院对拆迁户要求将被强拆房屋“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支持与否,主要是权衡两个利益,一个是将短期内必然被拆除的房屋重建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个则是判决恢复原装对非法强拆的预防作用。利弊权衡,还是支持将拆迁户的房屋恢复原状的判决对社会更有益,虽然短期内会造成许多社会资源浪费,但这本身就是对强拆机关的惩罚,同时拆迁部门如果知道了强拆的话还要重建,那么今后强拆案件必然大大减少,长远角度来看,判决恢复原状,更是对社会资源的保护。一、自己土地建房被强拆怎么办自己土地建房被强拆的话,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
    2023-02-06
    200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就能再恢复原状?
    收养解除可以恢复,如果要恢复关系的,应当重新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一、民间领养的孩子怎样才能登记在民间领养的孩子,只有拿到民政局出具的收养证明,才能确认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登记。收养人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根据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30岁以上。只有收养人符合这些条件,收养关系才能合法。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发现生父母弃婴和儿童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二、过继的孩子怎么上户口?过继的孩子上户口方式:一、与被过继
    2023-06-21
    293人看过
  • 恢复原状也是执法
    新闻:合肥对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建筑垃圾事件的多名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合肥市监察部门7月31日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对这些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罚报告,不久处理结果即将公布。目前,合肥市庐阳区执法大队渣土管理中队已责成金域蓝湾、利港新城两家土方承包人,各抽一台挖掘设备、10台运输车,将水库边乱倒渣土清除,目前已清除渣土约5000立方米。(安徽商报8月11日)点点评:谁都不愿意把自己吐出去的吐沫又舔回来!但是合肥执法部门这次就是让向城市饮用水源地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任人把5000立方米垃圾一点不剩地运走。广大公众欢迎这样的执法。
    2023-06-08
    211人看过
  • 财产侵权恢复原状如何规定?
    如今人们对产权意识有所提高。在互联网上,有运营商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侵权的话,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其中,在虚拟网络的财产侵权中就有恢复原状这一项。那么,对于财产侵权恢复原状是如何规定的呢?还有其他形式吗?一起来看看。一、财产侵权恢复原状如何规定这种责任广泛使用于财产受到侵害的场合。在虚拟财产纠纷中称之为“回档”,即通过技术操作对相关的物品进行回档,这种方式也是目前虚拟财产案件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在案中,法院认为,虚拟装备无法获得现实生活中同类产品的价值参照,亦无法衡量不同装备之间的价值差别,为避免不适当的价值确定可能对某一方造成有失公平,丢失物品可由运营商通过技术操作对已查实的物品进行回档。因此,恢复原状的形式是目前最好的一种方式,避免了因虚拟财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难题。《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赔偿
    2023-07-18
    220人看过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一样的吗?
    一、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一样的吗?排除妨碍不是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恢复原状在不同的场合适用具有不同的内涵。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部分的解除场合,通过恢复原状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态达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恢复原状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意在使权利人恢复对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在侵权法上,通过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使权利人的损失得以补偿。二、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
    2024-01-23
    94人看过
  • 恢复原状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恢复原状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恢复原状在不同的场合适用具有不同的内涵。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部分的解除场合,通过恢复原状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态达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民法典》上,恢复原状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意在使权利人恢复对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在侵权法上,通过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使权利人的损失得以补偿。二、关于恢复原状的辨析是怎样的?(一)第一种类型的恢复原状(回复原状)第一种类型的恢复原状(回复原状),是指回复到当事人之间原来的法律关系状态,或者说回复到当事人双方未发生最近的特别结合关系时的状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该法律关系限于财产法律关系,
    2023-04-13
    25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有效是否适用恢复原状
    一、租赁合同有效是否适用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发生的债务全部免除的必然结果。在合同尚未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溯及地消灭,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不存在产生恢复原状义务的余地。恢复原状义务只发生于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的情况。由于合同自始失去效力,所以当事人受领的给付失去法律根据,应该返还给付人,也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恢复原状请求权乃是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之体现。民法上的请求权,种类繁多,性质不一,仅就财产性的请求权而言,既有物权性质的请求权,也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请求权具体属于何种性质的请求权,在学界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而对该请求权的定性不同,将导致标的物灭失风险责任的不同,以及权利有无优先力和排他力的不同对于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二、租房起诉费用谁来承担租房起诉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
    2023-05-06
    362人看过
  • 请求恢复原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请求恢复原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恢复原状纠纷的诉讼流程(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
    2023-04-30
    438人看过
  • 群租房须拆除隔断恢复原状
    近日,市公安局、市规划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出租人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群租房内隔断必须拆除《通告》指出,禁止违法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通告》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房屋建设和施工。禁止在宅基地、农村集体用地、公共绿地、市政用地等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房屋的,自行承担拆除损失。严禁违法出租房屋。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对存在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应当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出租房屋,应立
    2023-06-08
    86人看过
  • 两房屋互卖合同无效恢复原状
    顾先生夫妇与林先生夫妇居住在同一小区。几年前,两家商量合伙炒房,顾先生夫妇将自己的201室房屋出售给林先生,林先生夫妇将自己的402室房屋出售给顾太太,双方都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但实际仍由双方各自居住,也未支付任何房款。两对夫妇取得贷款后合伙炒房,赚了不少钱,但钱多了,人却变了。2009年,顾先生的太太考虑到一旦离婚,房屋是共同财产,与丈夫一人一半,便打算把房屋转到父母名下。她没与顾先生协商,就将402室房屋通过买卖合同,返还给了林太太,并要求林先生将201室房屋过户给自己的父母。此事最终被顾先生知道。去年10月,顾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所有买卖合同无效。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家房屋互相买卖,是为套取银行贷款,并没有买卖房屋、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据此,法院判决相关合同均无效,两处房屋均恢复至最初的产权情况。
    2023-06-10
    141人看过
  • 合同未履行能否要求恢复原状
    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现实中,很多人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58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2023-02-18
    94人看过
  • 确认合同无效后怎样恢复原状?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怎样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义务的目的是以恢复给付之原状,其范围常以权利人损失或财产状态为准据,相对人因给付受有利益与否。因此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为法律所规定的特殊义务。为达到恢复原状的效果,就必然要求当事人应承担返还财产和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2、恢复原状还包括: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4、请求恢复原状是指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能够修理,则所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来的状态。加害人不修理时,所有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加害人恢复原状。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2024-02-07
    490人看过
  • 怎样写恢复原状起诉状
    一、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要求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有关事物或局势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的责任形式。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给他国造成物质损害的情形,其具体措施按照损害的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归还被掠夺或非法没收的财产、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修复被非法损坏的使等。二、恢复原状起诉状原告:被告:案由:恢复原状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将非法施工的工地恢复原状并修缮原告被损毁的房屋;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住北京市。因被告改造项目的建设,将原告的房屋划在了拆迁范围内。因未与被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故原告一直未搬迁,房屋未被拆除。因被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影响原告正常生活,且致使原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原告将被告举报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答复》,确认被告未办理建设
    2023-06-08
    331人看过
  •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规定有哪些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比方说,某人在他人家门口修建了一堵墙,影响到了人家的出行和走路。那家人就可以起诉他,诉讼请求就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你要给我把墙拆除了,恢复原来通畅的门口啊。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2023-06-13
    35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 恢复原状在... 更多>

    #恢复原状
    相关咨询
    • 解除买卖合同应恢复原状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1
      第一种方法:协商解除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方法: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
    • 合同解除恢复原状诉讼时效从何算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7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次日)起算。因为于此场合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成立。在这点上,不同于合同无效情况下物的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因为后者是自判决生效时或者判决指定的时间起算。
    • 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应区别情况分析。一、双方对返还租赁物的状态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根据该条规定,对租赁物返还状态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约定返还租赁物时,以租赁物装修后的现状返还的,承租人不承担恢复原状义务。若双方约定承租人在返还租赁物时须恢复原状的,则承租人须承担恢复原状义务。二、
    • 那么什么是恢复原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比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已碎则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
    • 合同到期后怎么恢复原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如果我判断不错你的问题涉及到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是否需要恢复原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的原则是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没有合同约定按着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按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承租人来承担恢复原状也就是重新砌墙的责任主要看当初装修(拆墙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出租人书面同意拆墙,则承租人无需承担!否则的话这个是由承租人来承担恢复原状就是重新砌墙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