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一、口头遗嘱打官司有没有用
口头遗嘱打官司在符合遗嘱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是有用的。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调解书的效力如下:1、和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具备法律规定无效条件的,应宣告协议无效;2、和解协议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和解协议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有重大误解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可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
三、车辆抵押合同如何认定
车辆抵押属于特殊动产的抵押,合同生效时则抵押权成立。签订车辆抵押合同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合同效力在不同情况下可能有效,可能无效,也可能属于可撤销或是效力待定。主要看合同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及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或强制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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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遗嘱为什么无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9以下情形下立遗嘱人所立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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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遗嘱的法律效力为什么是无效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9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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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诺成法律行为?什么叫实践法律行为?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4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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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民事行为具有无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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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叫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包括: (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乘人之危; (四);欺诈、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