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42:55 371 人看过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从人身损害案例看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申诉人:唐维利

被诉人:十堰骏康工贸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04年2月,申诉人唐维利到被诉人十堰骏康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骏康公司)从事汽车销售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5月22日唐维利驾驶骏康公司所有的汽车送往山西,行至209国道灵保市寺沟乡孟家沟村弯道处,由于刹车失灵,车辆翻到10余丈深沟处,致使唐维利左前臂、右小腿受伤,经医院治疗,左前臂进行了截肢手术。当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骏康公司支付,其中26000元由唐维利父亲向骏康公司打借条借支。唐维利后来又开支了3300多元医疗费(部分收据不是正式发票)。

该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认定,唐维利负事故全部责任。

2007年3月28日,在代理人杨道成的帮助下,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唐维利所受伤害为工伤,2007年9月4日和11月8日,经十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3级伤残、可配置辅助器具(假肢)、无护理级别。

工伤认定和鉴定后,唐维利及其代理人杨道成找到骏康公司协商解决,骏康公司以对工伤认定不服要行政复议为由,拒绝调解,唐维利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1、唐维利与骏康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补缴唐维利2004年2月至2007年9月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

3、支付各项工伤待遇558479.37元;

4、按每月1500元标准支付2006年1至5月工资7500元;

5、骏康公司承担仲裁费。

骏康公司认为:

1、唐维利与骏康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2、唐维利没有证据证明骏康公司安排唐维利驾驶汽车到山西;

3、骏康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正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工伤认定决定目前还没有生效,劳动仲裁委员会暂时不能开庭处理此案;

4、即使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唐维利工资也没有1500元,工伤待遇标准也不能按照1500元计算。

5、唐维利驾驶骏康公司车辆发生自己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骏康公司价值20多万元的车辆全部报废,骏康公司没有要求唐维利赔偿,反而还要花几万元给唐维利治疗。如果另外还要求赔偿唐维利50多万元的损失,显然不合情理,也是不公平的。

唐维利代理人杨道成认为: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唐维利所受伤害是工伤。庭审时,骏康公司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对工伤认定不服,正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即使是在复议过程中,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规定,不影响唐维利现在要求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鉴定标准相关文章
  • 工伤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工伤赔偿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损害赔偿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而且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法律仍保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
    2023-03-12
    22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国的司法实践表明,工伤事故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参照工伤保险标准进行处理,有的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另一种情况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适用工伤保险立法的有关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民事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和工伤保险立法的滞后使工伤保险与工伤民事赔偿的数额差距逐渐增大。民事侵权行为法主要是人身伤害非财产损害立法的发展,尤其是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人身伤害的受害人能获得更多的损害赔偿。这样就出现同样的工伤事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反而比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获得更多赔偿的情形,特别是最近几年的案例显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远远高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巨额侵权损害赔偿,造成已参加工伤保险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获得救济上的巨大差距,引
    2023-04-26
    290人看过
  •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一、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1、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到法院起诉。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
    2023-04-12
    356人看过
  • 工伤和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9、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10、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的区别。1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12、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13、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的区别。工伤和人身损害哪个赔的较高?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工伤保险按照职工的伤残等级发放补助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等。二者具体可以赔偿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
    2023-07-23
    410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的区别一览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工伤赔偿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损害赔偿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而且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一、举证责任的归责举证责任,是指当法律要件事实在争议处理程序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负有证实法律要件的当事人一方所承受的裁判者作出于其不利判断的危险。“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1.工伤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关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认定的举证责任,不应当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2023-03-11
    22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二)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三)适用的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四)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五)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
    2023-06-20
    38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是按照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其责任划分的。如果一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过错方全责;双方都有过错,再划分为主次责以及同等责任;双方均无过错的,均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 更多>

    •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
    •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
    •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
    • 工伤与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
    •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