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超做不清,新生儿唇裂,医院负责多大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8 10:50:25 411 人看过

1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结论确定构成的话可以要求医院赔偿。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新生儿死亡事件中医院责任的分析
    新生儿在医院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新生儿的死亡并不是医院过失导致的,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后,属于医疗事故的,则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新生儿死亡家属怎么要求赔偿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属于医院医疗过错的,医院承担侵权责任。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医
    2023-07-08
    414人看过
  • 新生儿患脑瘫医院被判承担85%责任
    新生儿患脑瘫医院被判承担85%责任案例介绍:产妇相信医院的医疗技术,舍近求远前往该医院生产,不料新生婴儿却患上了脑瘫。3月9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医院担主责,赔偿原告(新生女婴曾某)各项损失共计102635元。2007年5月24日,产妇叶某基于对定南县某医院的信任,舍近求远到该院生产。入住该院后,医生只对其进行了初步检查,而未行必要的常规检查,便离开了病房。当天18时许,产妇即将分娩,当见着胎头时,在场护士给产妇吸氧后,产妇仍无力分娩。直至17时许婴儿出生前的十几分钟产科医生赶到产房,并协助产妇助产。新生女婴出生后脸色呈青紫,且声音不够洪亮,不久便转入该院的儿科进行治疗,但不见好转。此后,该女婴送往赣州市多家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小儿脑瘫痪(痉挛型)II。经江西省医学会鉴定,此属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认为,原告母女与被告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
    2023-02-04
    479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医院法律责任赔偿金额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新生儿死亡如何起诉医院新生儿死亡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1、新生儿死亡要起诉医院,首先应当进行医疗鉴定;2、医疗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3、新生儿死亡,起诉医院,应当准备起诉状;4、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起诉人可以自己起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6、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受案法院,由受案法院审核决定是否立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
    2023-07-06
    448人看过
  • 医院的做吸脂不负责怎么办
    由于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专业技术性”特点,对于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什么级别的医疗事故,患者的定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等,医疗纠纷案件往往都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你可以先和医院协商的,凡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护理部、医务科报告,护理部、医务科立即组织调查、了解、并予以解决。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医务科负责人向主管业务饿院领导报告,责任人根据其纠纷的大小、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途径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协商
    2023-06-21
    57人看过
  • 新生儿缺氧死亡,医院需承担责任吗?
    情况不清,要分析病历资料,方可得出初步的意见。不能断言医院就有责任。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包含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
    2023-07-04
    428人看过
  • 医生做手术做错位置需要负责任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生做手术的时候,如果是违反相关程序,造成错位产生的,是属于医疗侵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4
    428人看过
  • 医生不负责任怎么投诉
    如果医生不责任,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20。医生的以下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何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2023-02-27
    178人看过
  • 医院伪造病史对新生儿脑瘫责任的影响及责任归属。
    应该承担医疗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医疗机构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新生儿脑瘫医院误诊有什么危害医院伪造病史新生儿脑瘫,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
    2023-07-06
    82人看过
  • 取环断裂是医生责任吗
    这种情况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但是如果在医生的努力下全部取出都不是责任的。一、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力度大吗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力度大不大,要结合这个医生的过错情节来确定。首先是如果医生处于过失心态,以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达到了值得刑罚处罚的程度,那么可以会被处以拘役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但是如果情节不值得刑法处罚,甚至不会坐牢,可能会被辞退或者吊销医生执照。二、自来水阀门坏了谁负责一般来说,是由供水方来进行修理或更换的。首先,需要看一下入住合同,合同上有各项关于这一方面的详细条款,标明了维修质保期限。在看完合同条款以后就可以知道,超没超出维修质保期限,是决定谁来负责维修的重要因素。如果在质保期以内,应该由供水方负责,可以找供水方进行维修。而如果已经超出了质保期限,这种情况下,就不是找供水方,而是找物业,业主每年都会交给物业一定的维修费用,这属于公共财
    2023-03-23
    370人看过
  • 新生儿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根据产妇入院时诊断的情况,应该选择剖宫产分娩,而医院给予试产。2、新生儿出生后诊断为胎儿窘迫,但医院没有按高危新生儿有关规定巡视病房,当婴儿出现缺氧表现时,医院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加重了后果的严重性。3、新生儿转院过程中,院方没有提供方便有效措施,更没有提供有关医疗措施,如途中吸氧等。4、对医疗事故发生有技术责任的。一、病历有什么作用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此,医护人员在书写病历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1、医疗:病历既是确定诊断、进行治疗、落实预防措施的资料,又是医务人员诊治疾病水平评估的依据,也是患者再次患病时诊断与治疗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临床病历回顾,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2、教学:病历是教学的宝贵资料
    2023-03-12
    249人看过
  • 违规致新生儿脑瘫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违规致新生儿脑瘫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介绍:产妇相信医院的医疗技术,舍近求远前往该医院生产,不料新生婴儿却患上了脑瘫。3月9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新生女婴曾某)各项损失共计102635元。2007年5月24日,产妇叶某基于对定南县某医院的信任,舍近求远到该院生产。入住该院后,医生只对其进行了初步检查,而未行必要的常规检查,便离开了病房。当天18时许,产妇即将分娩,当见着胎头时,在场护士给产妇吸氧后,产妇仍无力分娩。直至17时许婴儿出生前的十几分钟产科医生赶到产房,并协助产妇助产。新生女婴出生后脸色呈青紫,且声音不够洪亮,不久便转入该院的儿科进行治疗,但不见好转。此后,该女婴送往赣州市多家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小儿脑瘫痪(痉挛型)II。经江西省医学会鉴定,此属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认为,原告母女与被告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
    2023-02-04
    447人看过
  • 要怎么投诉医生不负责任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医生不负责,投诉电话12320。医生的以下行为都属于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一、医疗事故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是:医务人员因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二、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
    2023-06-21
    412人看过
  • 犯罪知情不报负多大责任
    一、犯罪知情不报负多大责任在我国知情不报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其触犯了我国的包庇罪的,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
    2023-03-08
    498人看过
  • 药物过敏医院应负担多的责任
    一、药物过敏医院应负担多的责任如果医院明知道病人对药物过敏,却还要对病人使用这个药物,那么医院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病人对药物过敏很可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在这方面应该谨慎。二、药物过敏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引起注意,因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时效以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因此,当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采取第2或第3条途径解决。三、药物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在医学上,青霉素族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属于各类药物过敏反应的首位,而且以过敏性休克发生
    2023-06-04
    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6个月的时候做四维彩超没做出来唇裂,医院有什么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发生了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这个一般最快。如无法协商或不经协商直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也可以。具体的诊断治疗问题需要看病历进一步分析。。。。
    • 做三围没查出唇腭裂,医院有责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2
      有一定的责任。详情可以致电进一步咨询。
    • 宝宝孕检没有检查出唇裂,出生有唇裂,可以追究医院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3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 新生儿耳朵外部明显畸形,做四维彩超的医院有无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2
      按照《》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
    • 医院不履职造成一儿死亡医院应负多大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他们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