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司法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2:00:14 498 人看过

所谓举证责任分配,其基本功能是法官在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而又不能拒绝裁判的情况下,依据举证责任及其分配规范来认定法律事实,从而确定败诉后果的承担者。而关于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法学家们曾提出当事人地位说(由原告举证或被告举证),待证事实分类说(主张积极事实者负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不负举证责任),法律要件分类说(当事人就对其有利的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事实举证)等十余种学说。

这些学说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使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然而,任何一种学说所确立的形式标准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中有时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会得出背离公平正义的分配结果。也正是由于无法找到一个普适性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立法者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规定,同时也对法官自由裁量决定举证责任分配作为补充性方法作了肯定。从而有效保障实体个案中程序公正的实现。

法官在发挥其自由裁量权时应适当引进英美法关于利益均衡说的标准就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形分配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为此须把握以下几个必要的原则:

1、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即在分配举证责任时,注意照顾实体法上的实体规定所追求的利益价值导向;

2、公平原则;

3、诉讼经济原则,举证责任分配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其本身应负有保障诉讼经济,使举证资源得以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均衡分配的作用,故在法官分配举证责任时,应倾向于选择可以较小的资源花费获得证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防止某一方当事人因举证负担过重而导致诉讼中的不公正;

4、保护弱者原则,举证责任的演变其实与归责原则相关,而纵观归责原则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保护弱者利益是其牵引之力,从而不断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法律工作推崇司法为民的理念,将人民的利益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考量,故现在的法官在分配举证责任时更应照顾弱势群体的民生利益,不可因举证责任分配失当阻却弱者的利益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法官适用自由裁量权分配的举证责任吗
    一、法官适用自由裁量权分配的举证责任吗原告李某在商场购得美容产品一套,留有购物小票。在使用过程中,李某出现皮肤溃烂现象,后经鉴定,李某使用的美容产品属于过期产品。李某遂将商场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自己属于大型购物商场,不可能存在过期产品,原告虽有购物小票,但是并不能证明原告在被告处购得的是过期产品、所受伤害系购得被告产品所致。法官发现原告确属使用美容产品受伤害,但证明系从被告处所购产品致害的证据不够充分。而本案并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本案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还是根据双方情形要求被告举证证明当时进货产品是否合格、过期做进一步举证,产生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被告无须对自己是否存在过错或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而原告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产品对原告造成了伤害,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官为查清事实可以依职
    2023-06-13
    262人看过
  • 举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的注意事项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典的法律形式主义基础上的,而现代民法的价值取向是保护弱者、追求实质正义,因而,在法律对举证责任分配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当其分配规范违反了现代民法的价值取向时,法官有权在个案依自由裁量权对实体法分配了的举证责任规定进行修正。这就产生了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原于古罗马的“诚信诉讼”,它赋予法官以诚信和公平正义原则裁判案件的权力。因为成文法国家都会面临同样一个尴尬的境况;法律的相对滞后不能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情况予以全面涵括。这种局限性不仅体现在实体法上,在程序法上亦大量存在,尤其在证据制度上;由于法官无法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完全采用法定主义,因此,法官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其分配行为的原则。这无疑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对克服成文法局限性有重大的意义。而公平原则顾名思义是公正、平
    2023-06-02
    230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分配仍较原则,对于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约束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这一规定比较笼统,操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较多。因此,民事证据规定对此举证原则予以细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规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具体的举证事项的承担作出规定,应该理解为这样的规定只适用于这两类案件中,我们认为,既然对具体类型的案件的分配原则作了明确,就应该尽可能细地多列举各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类型的具体分配原则。一、运输毒品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运输毒品案如果证据不足够的话是很难被判刑的,因此想要追究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话是比较困难的,最好是能够一开始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
    2023-06-21
    348人看过
  • 对英美法系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考察
    英美法从事实中发现法律的日耳曼诉讼模式决定了其从来不囿于严格的理论学说。同样在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上,现代英美法系通说认为,举证责任分配不存在适用于解决一切案件的一般性举证责任分配标准,只能在综合若干个分配要素的基础上作个别性决定。换言之,就是综合各种利益的衡量,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综合考量的因素主要有:政策(Policy);公平(Fairness);证据所持(PossessionofProof)或证据距离;方便(Convenience);盖然性(Probability);经验规则(OrdinaryHmanExperience);请求变更现状的当事人理应承担举证责任;等等。在进行举证责任的分配时,对究竟应该重视哪个要素的问题美国学界有着不同的解释,具体案件由法官具体衡量。⑤英美法系的举证责任分配法则表现为多元要素的集合(即利益衡量说),具有灵活性、司法对策性强的特点,但也存在任意性、不统一的缺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二、合同诉讼中的证据举证责任和证据提供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证据应由诉讼参与人提供,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
    2021-10-15
    117人看过
  • 浅析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一般原则,其适用范围是较为广泛的。由于我国采取二无制归责任原则,因此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过错责任原则首先适用于违约责任的确定方面,即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当债务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仍表明其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三种: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然而,在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没有尽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仍应承担损失或承担责任。还应看到,不可抗力具有相对性。在不同情况下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被全部或部分、暂时地免除履行责任。第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天损失的,应当及时
    2023-06-07
    306人看过
  • 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方法: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在庭审中,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凡主张已发生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应对存在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产品缺陷侵权诉讼、共同危险侵权诉讼以及医疗事故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承担规则。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哪些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4.过错原则;5.公平原则。三、举证责任怎么划分举证责任的划分为:1.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特殊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为:(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023-06-06
    162人看过
  • 司法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
    一、谁主张,谁举证——司法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举证责任分配的理论学说有待证事实分类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及利益衡量说等理论。作为法律要件分类说的一种,德国诉讼学家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对各国影响最大,也是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的通说。规范说认为法规中既有关于发生权利的规范,称之为基本规范或请求权规范、主要规范、通常规范;也有妨碍权利产生的规范,称之为权利妨碍规范或使已经产生的权利归于消灭的规范,称之为权利消灭规范。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就权利产生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相应地,否认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对妨碍该权利产生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消灭的人,应对权利已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对于规范说理论,我们理解为:法律规范已经对权利的产生、妨碍、消灭作了明确规定(这符合我国法律体系构建的特征),基于主张者的选择,其应当就权利产生或权利妨碍或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实,并在该法律要件事实真伪
    2023-04-24
    465人看过
  • 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为了撑起一个家庭,我们都努力的工作来获得报酬。而无论你是身处办公室用脑力思考还是身处工地用体力干活,这些工作的本质都是劳动。我们与雇主,老板间都似乎存在着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呢?今天就与大家来探讨这个问题。所谓“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由某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争议事实的义务,以及对此义务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完全而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证明员工旷工的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旷工事实,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充足的证据,则属于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结果。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解决如何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规则,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是: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已经为社会所广泛知晓,但“举证责任
    2023-06-22
    104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举证责任以及责任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一、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运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地位平等的,他们都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在收集证据、调查证据、提供证据等方面,双方当事人面临着同样的机遇。因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而在有的案件中,可能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或者有的案件,原告和被告承担相等的举证责任。民事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或称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②结果又称举证责任。行为责任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避免承担败诉风险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移动,它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在实践中,一般是原告先提供证据,随后被
    2023-04-27
    315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
    2023-03-17
    248人看过
  • 浅谈劳动仲裁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提不出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其主张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由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比如,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λ发放工资的,首先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λ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与用人单λ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λ发放工资的请求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举证责任是诉讼中的重要规则,是仲裁或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举证责任的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有原则就有例外,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需要考虑当事人举证的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考虑双方举证的难易程度以分担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λ出于强势地λ,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λ,很多证据都在用人单λ的掌控之中,如各种劳动人事资料都是由用人
    2023-06-09
    330人看过
  • 浅议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国家执法、司法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或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不利于被告的证据。美国联邦宪法第4修正案规定:人民保护自己的人身、住宅、文件及财产不受任何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容侵犯,除非是有某种正当理由,并且要有宣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国家执法、司法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或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不利于被告的证据。美国联邦宪法第4修正案规定:人民保护自己的人身、住宅、文件及财产不受任何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容侵犯,除非是有某种正当理由,并且要有宣誓或誓言的支持并明确描述要搜查的地点和要扣留的人或物,否则均不得签发搜查证。但是该修正案并未自动产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914年在威克斯诉合众国一案的判决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如果不排除违法搜查或扣押的证据,那么宪法第4修正案将毫无价值可言,从而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一、刑事非法证据排除
    2023-06-06
    439人看过
  • 适用举证责任原则进行判决的条件
    在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而争议事实最终真伪不明时,法官就要适用举证责任原则进行判决,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判决一方当事人败诉。但在诉讼进行到什么时候,才可以认定争议事实最终真伪不明,事实真伪不明的标准如何把握?这方面的问题,武汉大学教授赵钢老师和张永泉博士在《略论举证责任的适用条件》中作了论述。认为举证责任的两个适用条件是:待证事实真伪不明及案件审理已尽。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也就是法官对事实的真伪未形成心证,因而法官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审理已尽是指从诉讼程序的进行来看,如欲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进行判决,法官必须对案件的审理已经达到作出判决的成熟程度。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涉及到心证的程度和标准,即证明标准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证明标准有两个共同点:首先,二者都以盖然性认识为基础。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学者。都承认司法人员对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的认识不可能达
    2023-06-06
    319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应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的责任。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则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责任。 根据... 更多>

    #民事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及参考文献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没有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性。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其主张中必须确认的事实,有义务依法提出证据。
    • 浅谈哪些事是适用法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成立要件及担保责任,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律赋予了其特有的内涵、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本文标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21万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上写明的收款事由也表示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没有定金字样。其次。法律分析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担保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一是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明确写明该金钱或
    • 行政复议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9
      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中,由该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举证责任。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为行政机关作为强势一方更有能力举证。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也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要求。这样,其实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负担。
    • 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医疗事故的诉讼】医疗事故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第、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