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劳动仲裁的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5:43:06 426 人看过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

一、劳动争纠纷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因当依本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有关绩效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下列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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