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能否对抗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9:21:18 199 人看过

能当事人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有商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土地承包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商事仲裁委员会是中立的社会第三方组织,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发生争议时由该仲裁机构管辖、处理。该仲裁机构的裁决生效后,可以据以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一、知识产权和物权的联系

1、两者都是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与物权所反映的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它们都具有民事权利的属性。

2、两者都是绝对权(或称对世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特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因此在保护方法上均可适用绝对权保护的请求权制度,比如停止侵害与侵害防止等。

3、两者都具有法定性。物权与知识产权都是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当事人不得自行设立法律未规定的物权或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特别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而对物权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须让位于物权。

4、保护期限不同。物权的保护期限与其自然寿命竞合,而知识产权则有明确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5、价值的规定性不同。物权取决于人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取决于时常的需要和人们对它的利用。

6、物权效力具有优先性和追及性,知识产权不具有。所谓优先性是指在同一物上,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当几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权利优先于后设立的权利。所谓追及性是指不管物权客体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可追及到该物并将之取回。

7、保护方法上物权可以采取恢复原状和返还原物,而知识产权不可以采取这两种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共有期间,共同共有人能否对共有物进行分拆?
    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 共 有 期 间 , 共 同 共 用 物 能 否 分 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98条规定,共同共用物在共有人期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分割。共同共用物的目的在于为全体共有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
    2023-09-05
    369人看过
  • 能否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执行?
    被执行人有车辆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的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由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所以很多家庭都购买了汽车,而汽车作为公民重要的财产,也是法院执行的主要财产之一。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1、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7-17
    385人看过
  • 抵债未过户的房产能否对抗人民法院执行
    一、抵债未过户的房产能否对抗人民法院执行抵债未过户的房屋,如果属于人民法院执行的财产,不能对抗法院的执行。但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
    2023-04-13
    152人看过
  • 执行完能否申请抗诉
    一、执行完能否申请抗诉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执行完毕后,当事人对生效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不服,认为有错误,或者不受理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强制执行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
    2023-06-17
    158人看过
  • 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
    不能对抗破产程序,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
    2023-03-16
    444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是否具有对抗强制执行的能力?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对抗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房屋居住权能转让吗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的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
    2023-07-06
    42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能否对抗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并不是所有离婚协议的约定都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能够排除执行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离婚协议生效在债权形成之前; (二)离婚协议约定归属一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因客观原因登记在一方名下,暂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三)房屋由离婚协议归属的一方实际占有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能否对抗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7
      1、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权利,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公司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股权变更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
    • 房屋的居住权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3
      房屋的居住权不能对抗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根据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2
      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不适用于破产程序的,涉及到破产的相关情况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债务矛盾和纠纷。
    • 能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XX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的债权的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执行程序已在进行之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必须是适于执行的、可供执行的债权;执行法院应向第三人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