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以下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的: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见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作为见证人的证据。
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可以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可以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审判活动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证据链,而且证据要合法合据,这样才能解决最后的问题。
行政诉讼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6)当事人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7)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9)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10)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其中(1)~(5)项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6)~(8)项为不具真实性的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相关立法、理解适用说明,均明确对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言词证据,应当依法重新收集、制作。公安机关作为既有行政执法权又有刑事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依据治安处罚法查办卖淫嫖娼等治安行政类案件时发现犯罪线索的,在刑事立案后,对行政执法中收集的言词证据,认为确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应当由侦查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相关法律后果后,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重新收集、制作证言笔录,并不能因其权力主体的双重性,行政处罚与刑事诉讼程序不分,任意执法。对未经重新收集、制作的言词证据材料,非系公安机关中的侦查人员依法取得,不能作为刑事诉讼中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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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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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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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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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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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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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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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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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刑事诉讼中会有很多证据,有的证据出现瑕疵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比如说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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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7民事纠纷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当事人是民事案件的亲身经历者,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但是当事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为了胜诉,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一般会陈述对自己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事实,也可能掩盖、歪曲事实。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当客观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成份。既不可盲目相信,也不能忽视其作用,要把当事人的陈述和该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如果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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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4刑事诉讼中会有很多证据,有的证据出现瑕疵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比如说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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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的依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刑事诉讼中会有很多证据,有的证据出现瑕疵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比如说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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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依据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08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采集的证据资料。2、见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担任见证人的证据;3、物证照片、视频、文案,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证书有变更或变更迹象无法合理解释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无法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5、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6、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