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争议的老人监护权怎么办理?
对老人监护权有争议可以由各有权担任监护人的主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4、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对于那些已经丧失了民事能力的老人,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并且在履行监护职责时,不得侵害老人的任何合法权益。若是此老人的财产受到侵害时,也需要代替老人要求侵权者支付赔偿。当发现监护期间,有虐待老人等不法行为时,可以请求变更监护人。
-
2024对监护权有争议怎么办
85人看过
-
监护人出现争议怎么办
490人看过
-
哪些人有监护人的资格,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234人看过
-
指定监护人引发监护权争议
326人看过
-
怎么解除监护关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371人看过
-
争议监护权的处理方式
236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老人怎么办理监护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4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 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
-
监护人保监器监护和关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1、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监护权产生争议应该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
-
怎样处理监护权发生争议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6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 如果不同意指定的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