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7:50:22 82 人看过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一、新工资新规定国家刚刚明确

1、对继续在家延迟复工,但却用完各类假期的员工,且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2、履行依法隔离期、医疗期职工,企业应当承担工资支付义务,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无特殊情况,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3、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延期支付,并制定支付计划并监督执行、保障实施。4、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行为,请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纠正。5、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6、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依法督促所在企业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7、因为疫情防控期间,各个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在具体落地政策上,每个地区有各自的相关说明标准,请大家以自己所在地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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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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