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43:59 385 人看过

1、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为: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上独立核算,执行本市养老保险制度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2、补充养老保险的对象为:按本市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企业职工。

一、养老保险法院能冻结吗

养老保险法院不能冻结。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二、五险一金目前最低标准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四、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幼儿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保障对象和范围是怎样的
    一、国家幼儿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怎样的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二、国家幼儿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是怎样的※住院※大病门诊住院保障指,国家幼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七类)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保费: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三、国家幼儿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市内二级医院400元,市内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600元。大病门诊费用,不实行起付线制度。国家幼儿医
    2023-05-13
    74人看过
  • 基金监管: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对象和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对象为全部参保单位和个人。稽核范围不少于参保人数的30%,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40%。核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明(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参见:《关于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对象为全部参保单位和个人。稽核范围不少于参保人数的30%,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40%。核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明(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参见:《关于开展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和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39号)执行日期:2002年2月22日参见:《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39号)执行日期:2001年4月6日
    2023-06-09
    99人看过
  • 什么是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范围及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把标准限定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例】某钢铁公司2008年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800万元,均系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该企业2008年均按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6%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即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108万元,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108万元。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因此,该公司2008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8-90)+(108-90)=36(万元)。此外,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税[
    2023-05-04
    331人看过
  • 苏州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对象
    一、职工医疗保险1.本市市区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2.本市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地户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参照执行。3.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保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待遇)。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由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应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5.本市市区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军队退休干部、军队及地方分散安置人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由管理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二、居民医疗保险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
    2023-05-29
    92人看过
  •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会计处理变化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处理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根据该文件,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而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试点与非试点地区的会计处理并不完全一致: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补充养老保险则与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即所需费用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企[2003]61号文,企业缴纳的各项保险费,除应从应付福利费列支外,规定的列支渠道都是成本(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中人工费用的核算内容,只包
    2023-04-24
    287人看过
  • 贷款对象的范围和可行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5、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6、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7、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8、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9、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1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11、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12、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贷款对象和条件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
    2023-08-18
    251人看过
  •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对象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改制企业)的失业职工,男满50周岁且未满60周岁(1957年3月31日前出生)、女满40周岁且满50周岁(1967年3月31日前出生)、先处于未充分就业状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一直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以下简称续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续保补贴)。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续保补贴标准为续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按照文件规定,2007缴费年度续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为1269元,应缴纳额为253.8元,其中:财政月续保补贴50.8元,续保人员月缴纳203元。以后年度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公布。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申领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续保补贴资格认证工作,续保人员可在每月1—25日持书面申请、公民身份
    2023-05-30
    466人看过
  • 重庆岗位补贴对象和范围
    岗位补贴的补贴对象及范围是:(1)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以及三峡库区移民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用就业困难对象,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渝财社〔2006〕45号、渝委办发〔2006〕40号。
    2023-05-10
    139人看过
  • 减刑对象和范围
    减刑的表现有:(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
    2023-07-02
    216人看过
  •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范围和条件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目前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在岗工作,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或中断缴费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职工,单位和职工如有补缴的意愿和能力,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具有我省户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也可以参照本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二、补缴基数、比例及相关问题(一)补缴基数和比例。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人员,均以补缴时前三年(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60%为基数,单位人员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公式:单位年补缴费为(18300+21525+25828)÷3×60%×20%=2626元,个人年补缴费为105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上述基数,按2
    2023-05-09
    402人看过
  •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效益好的企业纷纷为员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形成了一股热潮!是什么原因掀起了这股热潮?原因是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该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由于有了企业所得税扣除优惠,企业为职工办理2008年1月1日以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大增。由于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人数增加,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颇受关注。那么,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
    2023-06-07
    485人看过
  •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全社会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不仅仅会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我国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也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主要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构成。我们鼓励企业为大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居民参加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那你知道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是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问: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答:补充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与完善,属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行补充养老保险不仅有利于减轻政府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有利于提高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现行我国补充养老保险主要范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两大类。问: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有什么特点?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根据
    2023-04-23
    251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补充养老保险?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的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各类企业均可为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限于中方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1)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生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3)民主管理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单独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小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基金管理理事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有条件的行业可以实行全行业统一的补充养老保险。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常熟调整2023年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时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二是、调整办法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如下:(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1.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2.退休人员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20元、苏中地区
    2023-05-09
    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和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都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 市XX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和好处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二、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职工的养老保障需求会相应提高,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也有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这类企业为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 什么是养老保险(补充养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补交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义务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制定的附加保险。企业补缴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和完善。
    • 打黑除恶的范围和对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势力;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势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