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6:32:19 163 人看过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

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量刑?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判罚规则:犯本罪的,应对该单位或部门判处罚金,并且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为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量刑?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
    2022-06-27
    279人看过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满足下列要件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4、客观要件即经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17
    250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过失。一、犯罪构成规定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
    2023-03-10
    372人看过
  •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会怎么样量刑的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如下:1、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13
    464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
    2023-02-28
    243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为过失。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为: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2023-07-25
    302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一、犯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1、犯罪分子犯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其一般的判刑处罚标准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
    2023-03-14
    227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刑有什么标准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刑有以下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01
    96人看过
  • 一般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是怎样判的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如下:1、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08
    229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属于什么罪
    《刑法》未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一般怎么判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
    2023-08-16
    123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通常情况下是根据下列规则判刑的: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经国家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
    2023-08-11
    276人看过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哪些
    一、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哪些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事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量刑处罚非法制作
    2024-01-25
    116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包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凡层含义: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所谓非法,
    2023-06-17
    497人看过
  • 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处罚
    犯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7-28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制造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造成血液制品检疫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何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 2.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