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的传播手段使得品牌效应力度加大,而流动人口及消费习惯又成就了连锁形态,“特许加盟”已成为眼下时髦热门的投资项目。与此同时,违法乱纪分子急红的双眼也开始死盯着“特许加盟”不放。
比如:就拿成都的田先生来说,去年9月份他从某报上看到**生化技术公司诚邀加盟商广告,称其拥有从动物肝、肺、肠中提取肝素钠、软骨素的专利技术,3600元加盟,年利润可达20万元。虽然听着有点打颤,但经一番考察后,他还是先交了3600元加盟费,又于11月中旬寄了2600元原料购买费。可到了22日,该公司的办公电话、负责人的手机都打不通,田先生便有些着急,开始向当地有关部门调查这是不是骗局。与此同时,另外2位湖南、四川的加盟商也来报案,他们还直呼上当。诸如此些骗取加盟费后即“人间蒸发”的事情,也越来越屡见不鲜。
中化科城运营部经理解释说,“特许加盟”是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科学经营模式,它能为拥有资本却缺乏技术和经验的投资者提供绝好的创业商机;但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一定要多方咨询、谨慎考察,避免陷入虚假“特许加猛”的陷阱。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隐患,更大力度的规避风险:
第一,是虚假宣传。不少特许加盟授权方不停抛出“一日上手经营”、“一月收回成本”、“一年包赚百万”等诱人的口号,但这些口号往往只是仅仅能令你眩晕一阵的空头支票。特许加盟的成功与否,同市场状况、变化趋势、店面选址、经营水平及后续服务能力等都有很大关系,投资者必须经过细致入微的调研考察,再决定自己的投资去向。搭建一个成功的创业平台,是以战略的眼光挖掘市场空白,再将产品配合渠道、价格优化等运营手段相结合的结果。作为理性投资者,认真考察市场就不难发现,人们健康、环保的消费越来越高,相关产业也凸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与市场空间,投资者不妨从这个角度深度思考决定创业选择。
第二,是合同陷阱。有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满口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同时,这些标准又非常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心怀恶意的授权方完全可以“依标准”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干着急。所以,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选择市场需求增长相对旺盛、含金量高的项目合作;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专业人事的力量对签署合约认真推敲。在这个商业化气息越来越浓厚的社会里,长久诚信的合作更是需要时间来验证,创业者最好找有真正技术实力的企业来合作。
第三,是圈钱陷阱,也最常见也最隐蔽的骗钱手段。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做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有些纯粹就是卖一套机器。不过这些“圈钱”厂商也不难识别,往往有以下几个特征:没有健全的运作体系;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续培训系统、管理和物流系统;没有发展后劲等等。作为投资者,要选择强势品牌合作,详细了解授权方的资力背景等。
近日,有特许加盟经验的市民张先生,加盟了中化科城的环保建材项目。他选择的理由是:中化科城项目拥有规范化、专业化的市场运营机制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可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巨大的需求,真正为自己的投资带来看得见的回报。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成功运做平台,同时,作为投资方自己也很有成就感,此项事业不仅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还给大众带来健康的生活环境。他特意强调说:“虽然现在骗子多,但绝不能因为这个而错过发财机会。只要投资者在加盟前先查询这些特许加盟授权方的详尽资料,并实地考察,就能做到心中有数。”
归根结底,“天上不会掉馅饼,想发财的朋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承启文明希望,共筑华夏未来!中化科城忠心祝愿各位敢想敢做的朋友,马到成功!
记住,避免加盟投资陷阱的最好办法就是:“多方咨询,理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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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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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的特点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7(一)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二)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三)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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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哪些属于加盟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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